今天,我们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重大课题进行研讨交流,正当其时,十分必要。进入“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如何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确保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是我必须深入思考和回答的首要问题。下面,结合近期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和个人学习体会,我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与同志们共勉。
一、政绩为谁而树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
“政绩为谁而树”,是政绩观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为我们确立了价值原点和实践基点。作为党的干部,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我们创造的一切政绩,都必须也只能归于人民。
一是政绩的出发点是民心所向。政绩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源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我们工作的“指向灯”。只有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我们的工作才能找准方向、获得动力。过去一年,我市坚持问需于民,全面完成了覆盖就业、教育、健康、安居等领域的十件民生实事这正是对民心所向的积极回应。作为市委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必须坚持“四下基层”多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寻常巷陌,听真话、察实情,确保市委的每一项决策部署都根植于人民的期盼之中。
二是政绩的落脚点是民生所感。政绩好不好,不能只看报告上的数字,更要看百姓脸上的笑容。一串漂亮的GDP数据,如果不能转化为群众口袋里实实在在的收入,不能变成家门口更优质的学校、更便捷的医院,那它就是冰冷的、缺乏温度的。我始终认为,最大的政绩,就是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近年来,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这些可感可及的变化,才是最有说服力的政绩。
三是政绩的评判者是人民群众。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项工作,一项工程,做得怎么样,最终要由群众来打分。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是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这要求我们必须摒弃“自我设计、自我循环、自我检验”的政绩观偏差,把评判的话筒交给群众。要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将“群众测评”作为考核干部、评价工作的重要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只有经得起人民检验的政绩,才能真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