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发言材料
尊敬的XX县XX支部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跨越山海,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与XX县XX支部的各位同志们相聚云端,共同学习研讨刚刚在今年3月12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我感到非常荣幸,也倍感亲切。首先,我代表XX党委办公室支部全体党员,向XX支部的各位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
这部法律的颁布,是我国民族工作法治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它将党长期以来在民族工作领域的成功经验和理论创新,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法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我们两个支部能够在此刻共同学习、深入交流,正当其时,意义非凡。我们两个支部,一个身处XXXX,是文化领域的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一个扎根西部XX,是服务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线战斗堡垒。支部共建,让我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借此宝贵机会,我结合我们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对法律的初步学习,从三个方面谈几点粗浅的学习体会,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不当之处,还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构筑共有精神家园,让文化纽带连接两地心灵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独立章节置于突出位置,强调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五个认同”。这深刻揭示了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精神家园是凝聚力量的基石。对于我们文化国企而言,这既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更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