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树牢正确政绩观护航县域平安路
同志们: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指南针",更是政法干部履职尽责的"定盘星”,县级政法队伍身处基层治理最前沿、服务群众第一线,政绩观正不正、实不实,直接决定政法工作的成色,直接影响全县发展大局的根基。
一、真正悟透精准把握政法干部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一)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的"生命线"
政绩观反映的是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的是"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这一根本问题。对于政法干部而言,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关乎个人成长进步,更关乎政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本质内涵一一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承担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职责。政法干部的政绩,首在对党忠诚,要在守护平安,贵在公平正义,终在为民服务。这四个维度,构成了政法干部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缺一不可,相辅相成。
(二)正确政绩观的深刻内涵
一是对党忠诚是政治灵魂。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政法机关的第一属性。政绩观正不正,首先要看政治立场稳不稳、政治方向偏不偏。政法干部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才能在纷繁复杂的斗争中保持清醒头脑,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
二是守护平安是职责所系。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政法干部的政绩,集中体现在守护一方平安、维护社会稳定上。要紧盯政治安全、社会治安、信访维稳、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卷烟、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强化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据相关统计,XX县公安机关持续对电信诈骗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突出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2024年上半年破电诈案件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5人,捣毁电诈窝点8个,追缴赃款200余万元,这些实实在在的战果,正是政法干部正确政绩观的生动体现。
三是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政法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干部要恪守职业良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让正义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一个案件处理得公不公正,当事人心里有杆秤,人民群众眼晴是雪亮的。只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是为民服务是根本宗旨。政绩为谁而树?答案只有一个一一为人民。政法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XX县开展"三进三访"活动,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解决群众难题,累计解决各类问题3089项,化解多个"骨头案""钉子案",党员干部怀揣随访日记,用真心化解矛盾,用行动守护民生,这些做法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三)正确政绩观是政法工作的"定盘星"
县级政法队伍处于基层治理第一线,每天面对的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处理的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矛盾冲突。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政绩观的作用尤为突出。正确的政绩观能够引导政法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用在夯实平安建设根基上;错误的政绩观则会让人偏离正确方向,追求表面政绩、数字政绩、形象政绩,最终损害的是群众利益,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形象。
二、深刻检视政法工作正确政绩观的现实偏差
(一)重显绩轻潜绩的浮躁心态
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全县政法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同志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浮躁心态,热衷于抓那些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的工作,对那些打基础、利长远、见效慢的工作重视不够;追求轰动效应、包装宣传,忽视默默耕耘、真抓实干。这种心态导致一些工作浮于表面,根基不牢,经不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是政法工作的基本方针。然而,有些同志只注重破案数量、打击战果,对犯罪预防、治安防范、源头治理等"潜绩"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只注重案件办理的效率速度,对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关注不够。须知,一时一案的处理或许能够产生轰动效应,但只有久久为功、持续用力的基础工作,才能真正筑牢平安建设的根基。
(二)重维稳轻化解的被动应付
有的同志存在"重维稳、轻化解"的被动应付问题,满足于把矛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视不够;习惯于"救火式"处置,缺乏"防火式"预防意识。信访工作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有的同志面对群众信访诉求,采取拖、推、躲的办法,没有真正把心贴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源头。
XX县检察院打造"现场走访+源头化解+定期回访"共治模式,深挖矛盾根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五步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XX县成立全市首个信访法律援助中心,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这些做法值得大力推广。只有变被动应付为主动作为,变事后处置为源头化解,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
(三)重处罚轻服务的粗放作风
有的同志存在"重处罚、轻服务"的粗放作风,把执法司法简单理解为惩治处罚,忽视了教育引导、帮扶解困的作用;只注重依法打击,忽视了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的重要性。这种作风不仅影响执法司法效果,也影响政法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办理一起案件,不仅要追求法律效果,更要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有的同志在办案过程中,只注重依法惩处,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关注不够,对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思考不深,导致案结事不了、人心不服。XX县有政法干部带领同志们深入村组、农户,了解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这种做法体现了执法司法的温度,彰显了政法干部为民服务的情怀。
(四)重部署轻落实的形式主义
有的同志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形式主义问题,满足于会议开了、文件发了、要求提了,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不够;习惯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缺乏真抓实干的劲头。形式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也是政法工作的大敌。
决策部署只是开始,落实见效才是目的。再好的蓝图,不落实就是一纸空文;再好的部署,不执行就是镜花水月。必须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抓落实上,把功夫下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要建立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对各项决策部署跟踪问效,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