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2026-05-06 171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2025年法制委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x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与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履职尽责,积极稳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落实有件必备,切实提高备案工作质量。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将所有的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有件必备。不断健全备案审查发现机制,通过查阅公众号、网站、发文目录等形式,积极推动制定机关“应备尽备”。2025年共收到“一府一委两院”报备的规范性文件x件,均为市人民政府报备。

(二)推进有备必审,有效提升审查工作质效。按照有备必审的要求,对每一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

一是细致开展形式审查。严把形式审查关,做好接收、核对、登记等工作,对存在备案文件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的,及时通知制定机关予以纠正并重新报备,进一步规范报备行为。二是联合开展实质审查。坚持“双轨制”审查,建立“法制委主导,各专工委联审”的联动审查工作机制。今年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资委对市人民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x市保障性住房收购管理办法(试行)》《x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内容和和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了细致审查。

(三)持续跟踪督促,坚持“有错必纠”。经联合审查,市政府报送备案的2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制定程序、文件内容等未发现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地方性法规以及同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没有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等情形。及时总结,撰写上报典型案例。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报送备案案例的工作要求,及时梳理了2024年x月至2025年x月以来我市“一府一委两院”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撰写并上报了典型案例——《x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x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的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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