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副局长政绩观专题党课讲稿
同志们:
今天,按照局党委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围绕“树立正确政绩观”这个主题,和分管部门以及所在支部的同志们交流一些思考和体会。这次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对我们公安机关而言,意义尤为重大。政绩观不是空洞的理论,而是我们每天执法办案、处突维稳、服务群众的行动指南。它决定了我们手中的权力为谁而用,我们的汗水为谁而流,我们的业绩为谁而树。今天,我想结合大家的工作实际,谈谈心、提提神、紧紧弦。
一、高度警醒,深刻认识政绩观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政绩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对于我们公安队伍而言,这个问题更加关乎根本、关乎全局、关乎血脉。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政绩观是决定公安事业兴衰成败的“总开关”
政绩观犹如一座大厦的总开关,一旦拨错方向,整座大厦都可能瞬间陷入黑暗,甚至面临崩塌的危险。错误的政绩观,是公安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总根源。有的同志为了追求破案率、打击数等“显绩”,可能会搞“指标化”办案,甚至弄虚作假、屈打成招,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群众的信任;有的为了打造所谓的“亮点工程”,可能会热衷于建一些华而不实的指挥中心、买一些用不上的高精尖设备,浪费的是宝贵的警务资源;还有的为了个人升迁,可能会“报喜不报忧”,对辖区内潜在的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最终酿成大祸。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反面典型,其堕落轨迹往往始于政绩观的偏差,从追求虚假政绩开始,一步步滑向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深渊。政绩观一旦扭曲,权力就会脱缰,初心就会蒙尘,公安事业就会偏航。
(二)政绩观是检验公安民警忠诚本色的“试金石”
公安姓党,是公安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对党忠诚,是公安队伍最鲜明的政治品格。而如何检验这份忠诚?政绩观就是一块成色十足的“试金石”。树政绩,是为一已之私利,还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是为个人的“官帽子”,还是为群众的“钱袋子”和“安全感”?这道选择题,拷问的是每一名党员民警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立场。正确的政绩观,本质上就是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它要求我们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异化为谋取个人名利、捞取政治资本的工具。我们创造的每一份业绩,都应该书写在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忠诚答卷上。
(三)当前学习教育是砥砺初心使命的“正时之需”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向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奋进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审时度势,于今年年初在全党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复杂严峻,各类风险挑战交织叠加,对公安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更高要求。我们面临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在这样的背景下,每一名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政绩观正不正,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能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否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这次学习教育,就是一次集体的思想洗礼、一次深刻的党性锤炼、一次有力的工作动员,旨在引导我们全体民警校准思想航向、调整行为坐标,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公安工作在新征程上开好局、起好步。
二、深学细悟,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总要求是“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这十六个字,逻辑严密、内涵丰富,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核心是“立党为公”,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
“立党为公”,回答的是“为谁树政绩”的根本问题。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除了国家、社会、民族、人民的利益,我们党没有任何自已的特殊利益。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公安机关的每一项工作、每一次行动,都必须旗帜鲜明地体现党的意志、贯彻党的部署、维护党的权威。在法制、反恐、内保、特勤这些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政权安全的前沿阵地,讲“立党为公”,就是要把“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刻在心上、融入血脉,坚定不移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目标是“为民造福”,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这句话振聋发职,为我们指明了政绩的价值归宿。公安工作的政绩,不在于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不在于报表上的数字有多亮眼,而在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实实在在的提升。焦裕禄、谷文昌、廖俊波等党的优秀干部,他们之所以被人民永远铭记,正是因为他们把自已的全部心血都倾注在了为民造干实事上。对我们公安工作而言,“为民造福”就是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是倾心调解好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是高效办结群众申请的每一个行政许可,是每一次执勤处突中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全力守护。离开了“为民造福”这个根本,任何政绩都将失去意义,甚至走向人民的反面。
(三)路径是“科学决策”,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
“科学决策”,回答的是“怎样树政绩”的方法问题。公安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极强,很多决策都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来不得半点马虎。科学决策的前提是调查研究,是实事求是。不了解真实情况,拍脑袋决策、凭经验办事,必然导致蛮干、瞎干,甚至好心办坏事。在信息化、大数据时代,我们更要警惕“数据决策”“键盘决策”的倾向。数据是重要的决策参考,但冰冷的数据代替不了火热的民情,代替不了对复杂案情的深入剖析,代替不了对一线风险的精准感知。无论是制定一个执法规范性文件,还是策划一次反恐演练,或是部署一项安保任务,都必须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把规律把握住,确保我们的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四)关键是“真抓实干”,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一切宏伟蓝图、正确决策,最终都要靠“真抓实干”来变为现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号召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这正是对我们所有党员干部的时代要求。公安工作尤其需要实干精神。安全感是干出来的,稳定是守出来的,群众满意是跑出来的。坐在办公室里等不来国泰民安,靠花拳绣腿也防不住风险挑战。我们分管的法制、反恐、内保、特勤工作,哪一项不是硬仗?哪一项不需要钉钉子精神?真抓实干,就是要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接着一件办,直面问题不回避,攻坚克难不退缩,把岗位当作战位,把职业当成事业,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出平安的果实。
三、对标对表,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法制、反恐、内保、特勤工作全过程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我们分管的具体业务工作中。
(一)法制工作要树立“公平正义”的政绩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