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级单位转来的已纳入政府“13710”信息督办系统的事项;
(二)工作落实类事项:集团公司安排部署的事项;公司确立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清单;公司办公例会安排的事项、公司其他会议交办事项。
(三)限时办结类事项:集团公司安排部署的需要紧急处理事项;公司公文处理事项;各部室报请公司批示或协助办理的事项;公司领导安排的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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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有限公司重点工作任务督办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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