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绩观学习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集中阅看会上的心得体会发言
各位同志:
今天,我们集中阅看政绩观学习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一句句悔恨交加的自述,让人久久难以平静。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昔日身居要职,手握公权,却在错误政绩观的驱使下,一步步滑向深渊,最终身陷图圈、悔恨终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市中级法院的副院长,我深感这次警示教育来得及时、来得深刻。借此机会,我从警醒戒惧、对照反思、努力方向三个方面,谈谈自已的心得体会,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以案为镜,深刻认识错误政绩观的危害
(一)典型案例的深刻警示
阅看警示教育片,最让我触动的,不是那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而是那些案例主角走向堕落的心路历程。他们中的许多人,在仕途之初,也曾怀揣理想、满腔热血,也曾立志为民、恪尽职守。然而,随着职位的攀升、权力的扩大,政绩观悄然发生了扭曲一一从为民造福变成了为已谋利,从踏实干事变成了急功近利,从坚守原则变成了弄虚作假。近年来,全市司法系统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的法院干警,2024年各级法院XX名干警因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被查处,2025年各级法院仍有XX名干警因此被查处。这些数字,每一个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破碎、一段职业生涯的终结,也是对法律权威的严重伤害。这些人用手中的审判权换取私利,用司法公信力为自已铺路,最终的结局,无不是身败名裂、一无所有。
(二)错误政绩观的本质剖析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透过警示案例,我们可以清晰看到,错误政绩观的核心病症,在于把“为谁干事”这个根本问题搞颠倒了。有的人追求“显绩”而漠视“潜绩”,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面子工程”,大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有的人把手中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换钱、以判谋私;有的人在职位升迁、荣誉评定上急功近利,甚至不惜以牺牲司法公正为代价,换取短期的“政绩光环”。这些错误政绩观的危害,在司法领域尤为严重。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手中的一纸判决,直接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公平秩序。一旦司法人员的政绩观发生偏差,其危害不仅仅是个人的腐化堕落,更是对整个司法公信力的釜底抽薪,是对人民群众法治信仰的严重破坏。
(三)警示教育的深层价值
警示教育的意义,不在于让人对腐败产生恐惧,而在于让人从内心深处真正明白:人生的价值究竞在哪里,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究竞来自何处、应当为谁所用。那些案例中的当事人,在失去自由之后,无不追悔莫及,感叹当年的一念之差毁掉了一生。这种代价,沉重得令人警醒。对于我们每一名在位的干部而言,这些案例既是前车之鉴,也是当下的镜鉴,更是时刻悬在头顶的警钟。
二、以案照己,深刻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在政绩导向上的深刻检视
结合警示案例,我认真对照检视自身,在政绩观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需要认真正视的问题。一是在工作取向上,有时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对于能够立竿见影、出成果的工作更有热情,而对于打基础、利长远但短期难以见效的工作,投入的精力和耐心还不够充分。二是在工作方式上,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心态,面对复杂疑难案件的审判管理工作,有时更希望用简便快捷的方式推进,而对深层次、系统性问题的研究和解决,还缺乏足够的定力和耐心。三是在自我要求上,有时在监督制约方面放松了警惕,对于一些“打招呼”“说情”等干扰司法的行为,虽然没有违规操作,但在抵制的态度和力度上,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在权力观上的深刻检视
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耳熟能详的道理。然而,知道这个道理,与真正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不是一回事。对照警示案例,我深刻反思自已在权力观上的认知与实践。在日常工作中,我是否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在面对复杂的人情关系时,是否始终能够坚守底线、秉公处事?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是否时刻保持着对权力的敬畏之心?这些问题,需要我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认真审视,而不是以“没有原则性问题”来自我宽慰。
(三)在廉洁自律上的深刻检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