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践出政绩”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齐聚一堂,召开这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践出政绩”专题研讨会,正当其时,意义深远。这次会议,既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部署的规定动作,也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政治体检和工作淬炼。刚才,我们共同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的第五篇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的重要内容。班子里的每一位同志都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各自的分管领域和思想实际,逐一作了发言。大家的交流有深度、有思考,查摆问题不遮不掩,明确方向切实可行,充分体现了我们班子成员直面问题的勇气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通过交流研讨,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共识,那就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与“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践出政绩”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其核心要义,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好我们手中的权力从何而来、我们创造的政绩为谁而树、我们推动的工作靠什么来检验这一系列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问题。
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和我的思考,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领悟政绩观的时代内涵,在“为”与“不为”的辩证抉择中把稳思想之舵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党员干部的履职作为指明了价值航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是一个空洞的理论概念,而是贯穿于我们日常工作决策、项目推进、服务群众全过程的实践指南。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其丰富的内涵,在纷繁复杂的现实考验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
一要深刻理解“有所为”是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为”,就是要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个“为”,必须为在实处,为在民心。什么是实处?就是那些符合客观规律、顺应时代发展、契合XX镇实际的事情。什么是民心?就是群众普遍关切、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凡是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哪怕再小,我们也要用心用情去做;凡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事,哪怕见效再慢,我们也要一锤接着一锤敲;凡是符合科学决策程序的事,哪怕过程再复杂,我们也要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当前,我们正处在“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各项任务艰巨繁重。这就要求我们班子成员必须拿出“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敢于涉险滩、啃硬骨头,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积极作为,创造出真正惠及于民的扎实政绩。
二要深刻理解“有所不为”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清醒。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利国利民,用不好则会贻害无穷。所谓“有所不为”,体现的是一种战略定力、科学精神和敬畏之心。它要求我们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坚决不为虚名、不图显绩。要坚决杜绝那些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些工程表面上看光鲜亮丽,能够为个人履历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实际上寅吃卯粮、透支未来,最终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坚持从XX镇的资源票赋、发展阶段和财政承受能力出发,不好高鹜远、不脱离实际。特别是要坚决不碰生态保护的红线底线,绝不能以牺牲绿水青山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这种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蠢事,我们坚决不能干。要懂得“潜绩”也是政绩,而且是更重要、更长远的政绩。那些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虽然短期内可能看不到轰轰烈烈的场面,但却能为XX镇的长远发展积蓄力量、提供支撑。
三要深刻理解“以实践出政绩”是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切政绩,最终都要体现在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上,体现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群众的口碑,就是我们工作的丰碑。我们创造的政绩,是好是坏,是真是假,是优是劣,不能靠我们自已说,更不能靠材料包装、数据注水,唯一的评判者是人民群众,最终的检验场是历史实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作为行为准则。我们推动的每一项工作、实施的每一个项目,都必须奔着问题去、盯着实效干,确保过程和结果都实实在在,让成效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确保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实践的检验和人民的检验。
二、勇于践行新时代的使命要求,在“为”与“不为”的生动实践中书写人民满意答卷
理解和认识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付诸行动才是关键。我们学习研讨的目的,最终要落脚到推动XX镇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上。全镇领导干部,特别是我们班子成员,必须率先垂范,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XX镇改革发展的火热实践中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第一,聚焦“为人民”这一根本,在增进民生福祉上矢志笃行。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要带着深厚感情服务群众。要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能满足于一年办几件大事,而是要将服务群众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要坚决执行并不断完善常态化入户走访机制,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与群众坐在一张板凳上,拉家常、听真话、问冷暖,精准掌握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销号管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进一步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化管理,管好用好每一笔惠民资金,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群众身上,不断增强群众的政策获得感。
二是要坚决守住防返贫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的前提。根据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我们要深刻认识到防返贫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必须持续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用好大数据比对和网格员排查两种手段,做到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坚持“一户一策”,因人因户施策,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兜底保障等综合性措施,确保帮扶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我们的目标是,不仅要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更要帮助这些家庭稳定增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是要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我们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党建为引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要着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XX镇的和谐稳定与长远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