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续净化优化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政治生态,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在“十四五”末期及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及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关于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2026年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是指依据党内法规制度,对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政治环境、政治生活状况、政治发展态势,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表现、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系统考察、综合评估、动态监测的工作。
第三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聚焦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围绕2026年全市交通建设、运输服务、行业治理、安全生产等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做到精准画像、靶向施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XX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四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二)坚持聚焦“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
(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坚持常态长效,推动整改。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
第二章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局党组对全局政治生态负总责,承担分析研判工作的主体责任。
(一)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推动全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分管领域、联系单位的政治生态建设与分析研判相关工作。
第七条局机关党委(纪委)承担分析研判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监督和督促落实等具体职责。
(一)牵头制定年度分析研判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
(二)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专项检查。
(四)起草并向局党组提交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
(五)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第八条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协同配合。
(一)办公室(人事科):提供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信息。
(二)综合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等业务科室:提供本领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项目推进、行业监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情况。
(三)财务审计科:提供审计监督、财经纪律执行、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信息。
(四)其他科室和局属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情况,配合开展分析研判工作。
第九条主动接受和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问题研判、成果运用等方面加强协作。
第三章研判内容与重点
第十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应紧密围绕2026年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一)政治立场与理论武装情况:重点研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交通运输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及局党组工作安排是否坚决有力;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是否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位。
(二)“关键少数”履职与担当情况:重点研判局党组及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推动2026年度交通重点项目(如:XX高速公路续建、XX枢纽改造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深化、智慧交通平台应用拓展等)和重点任务情况。
(三)选人用人与队伍建设情况:重点研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否坚持原则、程序规范、导向正确;是否存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等问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有效;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能力提升是否符合2026年行业发展需求;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如何。
(四)权力运行与廉洁风险防控情况:重点研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是否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如检查考核过多过滥、文山会海反弹等)是否持续深入;廉洁文化建设是否扎实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及其反映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