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市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调度会讲话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发言
2026-06-22 614

在全市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市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是一次专题部署会,更是一次警示动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XX省XX市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我市实际,分析当前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全力抓好我市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刚才,上级市应急管理局的负责同志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XX同志、XX同志也分别作了工作安排,我都完全同意,请大家务必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向好态势,2025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实现同比下降这其中也包含着在座各位的辛勤付出。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成绩代表过去,稳定不等于根治,向好不等于安全。特别是在地下矿山这一高危领域,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的“警钟”必须长鸣不息。

从外部环境看,安全生产的压力只增不减。近期XX省XX市发生的煤矿事故,性质恶劣,影响巨大,再次以血的代价警示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容不得半点疏忽和懈怠。党中央、国务院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格要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八条硬措施”充分表明了中央对抓好矿山安全的坚定决心。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抓好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从我市自身看,地下矿山领域的固有风险和深层次问题不容低估。虽然我们近年来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但一些根本性、源头性、基础性的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一是思想上的麻痹现象依然存在。少数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心存饶幸,“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依然突出。有的认为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已身上,有的在利益驱使下,对安全投入、隐患整改能拖则拖、能省则省。二是生产实践中的“三违”行为屡禁不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在一些矿山企业仍是老大难问题,成为诱发事故最直接、最现实的风险源。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亟待提升。我市部分地下矿山开采年限长,地质条件复杂,水文地质情况多变,中毒室息、火灾、冒顶片帮、采空区塌陷等风险突出。同时,一些企业技术装备落后,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低,过度依赖人工作业,安全保障能力先天不足。四是监管体系中仍有短板弱项。监管力量的专业化水平与复杂多变的矿山安全形势还不完全适应,精准执法、科学执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每一个都可能成为压垮安全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矿山企业必须对这些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常常半夜惊醒”的危机感,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抓安全、保稳定上来。

二、聚焦“三个责任”,全面构筑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

安全生产,责任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抓好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必须拧紧责任链条,做到环环相扣、无缝衔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一是要推动企业主体责任从“纸面”走向“地面”。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对员工生命负责、对社会负责。首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带头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绝不能当“挂名老板”“甩手掌柜”。其次,安全投入要“真金白银”。安全投入是买不来生命但能保障生命的特殊投资。各企业必须依法依规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优先用于更新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对于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的企业,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重罚。再者,制度执行要“不打折扣”。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能只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员工。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将责任落实情况与员工的绩效、薪酬、晋升直接挂钩形成“人人肩上有指标、千斤重担大家挑”的生动局面。

二是要推动部门监管责任从“分散”走向“合力”。监管部门是守住安全底线的“守夜人”,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综合监管,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民爆物品管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等环节的监管,形成监管合力。要特别强调专业能力建设,加大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他们学习掌握矿山采掘、地质、机电、通风等专业知识,努力打造一支懂专业、会监管、敢碰硬的执法铁军,切实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是要推动属地管理责任从“看守”走向“主战”。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第一道防线。各相关乡镇(街道)必须坚决扛起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包保、部门联动、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将辖区内每一座地下矿山都明确到具体的责任人,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绝不能认为矿山的安全监管是上级部门的事,自已只是“看摊守门”,必须主动作为、靠前一步,真正做到“看得见、管得着、防得住”。

三、加快“三化”建设,全面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实践证明,单纯依靠人盯人、硬管硬的传统模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地下矿山的安全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治本之策。我们必须下定决心,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大力推进矿山企业制度化、信息化、机械化“三化”建设,为安全生产插上科技的翅膀。

一要以制度化建设为基石,规范安全管理秩序。制度是行为的准绳。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覆盖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从安全管理、开采系统、风险辨识、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创建和提升。标准化创建不是为了拿一块牌子、应付检查,而是要通过创建过程,真正把标准内化为习惯、把要求转化为行动,实现安全管理由“被动应付”向“主动规范”的转变。对未按期达标或降级的企业,必须依法采取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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