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道警示教育专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X街道警示教育专题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部署要求,通过深刻剖析近年来查处的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街道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理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作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XX街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刚才,我们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片中人声泪俱下的忏悔、人生轨迹的巨大反差,令人震撼、发人深省;会议还通报了近期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的虽然是“微腐败”,损害的却是大民心,啃食的是党的执政根基。这些人和事,就是一部最现实、最深刻的“活教材”。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让警钟长鸣,让利剑高悬,确保我们每一名手握公权力的干部,都能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始终保持清醒坚定,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极端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进入2026年,党中央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要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也明确指出,2026年将重点打击基层“微腐败”,对动用群众“救命钱”“养老钱”“口粮田”的行为零容忍,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的坚定意志,也为我们基层工作指明了方向、划定了底线。
基层组织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基层干部是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我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直接影响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基层落地生根。从近年来我们街道的总体情况看,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工作、廉洁自律的,在基层治理、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在基层依然严峻复杂。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新的风险挑战不断出现。
一是“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未绝,有的同志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浮于表面,不愿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有的同志在服务群众时“门好进、脸好看”,但就是“事难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改头换面、潜入地下,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仍有发生。这些问题看似是作风小节,实则是政绩观错位、宗旨意识淡薄的直接体现。
二是“微腐败”问题具有隐蔽性和危害性。与“大老虎”相比,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虽然案值可能不大,但其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的感受最直接、最痛切。从通报的案例看,有的在惠民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有的在集体“三资”管理上动歪脑筋、监守自盗;有的在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环节吃拿卡要、收受回扣。这些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危害极大,必须坚决予以查处和整治。
三是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依然存在。街道和社区(村)虽然级别不高,但掌握着项目审批、资金分配、民生服务等诸多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权力。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如果不够健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如果不够到位,就容易为腐败滋生提供土壤。有的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把权力视为私有,用权任性、随心所欲,最终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同志们,逆水行舟,一篇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街道的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社区(村)书记,都必须深刻认识到肩负的政治责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二、深刻汲取惨痛教训,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刚才的警示教育片和案例通报,揭示了一个个从“好同志”沦为“阶下因”的蜕变轨迹。这些案例中的主角,曾几何时也和我们在座的许多同志一样,有着对事业的追求、对家庭的责任。然而,他们因为理想信念动摇、政绩观扭曲、纪法意识淡漠,最终一步步走上了不归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些活生生的反面教材,是我们最好的清醒剂。我们必须把自已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要深刻反思“政绩为谁而树”这个根本问题。案例中,某社区原书记张某,曾是一名干事创业的“能人”,在他的带领下,社区面貌一度有了很大改观。但他逐渐把组织的肯定和群众的赞扬当作个人炫耀的资本,政绩观发生了严重偏差。为了打造所谓的“亮点工程”,他不顾社区财力实际,大搞形象工程、政随主观,在项目发包过程中,与不法商人勾结,收受巨额贿赂,最终不仅让“亮点”变成了“污点”,也让自已身陷图围。这个案例警示我们,政绩是为民而树,不是为已而立。任何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的“政绩”,都是虚假政绩,最终必然经不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造出真正惠及于民、造福一方的实绩。
要深刻反思“权力为谁而用”这个核心问题。案例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李某,利用负责办理某项补贴申领的职务便利,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态度冷漠、故意刁难,暗示不送点“好处”就办不成事。对于那些送了礼品、给了红包的,他则一路绿灯,甚至帮助不符合条件的人伪造材料。他的行为看似只涉及一些“小恩小惠”,却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让群众寒心。这个案例警示我们,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异化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我们手中的权力,无论大小,都姓“公”不姓“私”。必须始终牢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道理,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情与法、亲与清的关系,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要深刻反思“底线为谁而守”这个关键问题。案例中,某村原村委会主任王某,自认为长期在基层工作,劳苦功高,组织上应该有所“照顾”。他把纪律规矩当成“稻草人”,把组织的监督提醒当成“耳旁风”。从最初的一顿饭、一包烟,到后来违规插手集体资产发包、侵占集体资金,他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直到东窗事发。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总觉得事情不大,不会有人查,是饶幸心理害了我。”这个案例警示我们,纪法底线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问责只会越来越严。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饶幸,任何时候都不能试探底线。必须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融入到血液里,体现在行动中,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清醒人”。
同志们,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每一个案例都是一本沉甸甸的教科书。我们不仅要看他们身陷图固的悲惨下场,更要看他们思想蜕变的堕落轨迹;不仅要听他们声泪俱下的沉痛忏悔,更要从中汲取刻骨铭心的深刻教训。要时常用党纪国法这面镜子照一照自己,用反面典型这个案例警醒一下自己,经常检视自已的思想和行为,看看有没有与党的要求不一致的地方,看看有没有与群众期盼相违背的地方,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