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文处理工作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6-06-25 392

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文处理工作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文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及上级关于规范公文处理、提升行政效能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对我局近年来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局党组将此次公文处理自查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维护政令畅通的重要契机。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人事等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文处理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自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自查工作自X月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历时X天。自查范围覆盖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近X年以来制发和收办的各类公文,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文件、白头材料、工作方案、汇报材料、内部简报等。自查方式采取“科室自查、交叉互查、重点抽查、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对照自查重点,对本部门起草、承办的公文材料进行拉网式排查,形成自查清单。其次,组织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等综合科室人员,对各科室自查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再次,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取部分重点领域、重点科室进行深度抽查。最后,召开专题分析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归纳分类,深刻剖析根源。

通过自查,我们既看到了近年来在加强公文管理、提升办文质量方面取得的一些成效,更清醒地认识到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精准施策、彻底整改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表现

经过全面自查,我局在公文处理工作中主要发现以下几类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预留空文号现象仍有发生

在个别情况下,为追求“效率”或应对紧急事务,部分科室存在倒签文件日期、预留文号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计划性不足,预见性不强,为应对上级临时部署或突发情况,在正式文件签发流程尚未完成、内容未经最终审定前,先行预留文号,存在“号等人”现象;二是在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类文件时,为方便排序,提前占用了后续可能产生的文号;三是极个别人员对文号管理的严肃性认识不足,认为只要最终文件内容合规,文号的顺序影响不大。这些问题虽然数量不多,但反映出部分科室和人员在公文处理的规范性、严肃性方面存在认识偏差,违反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关于发文编号应“按顺序、不重不漏、当日编发”的基本原则,可能造成文件管理混乱、信息追溯困难。

(二)征求意见环节存在形式主义倾向

在制定涉及多部门、多单位职责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工作方案时,征求意见环节有时存在“走过场”现象。具体表现:一是征求意见范围不精准,对于与文件内容关联度不高的单位征求意见,而对关键、核心单位或利益相关方则征求意见不充分、不到位;二是征求意见时限不合理,有时给予的反馈时间过短,导致对方单位难以进行深入研究和内部协调,只能草草回复“无意见”,使征求意见流于形式;三是对反馈意见的采纳和处理不够透明、不够规范,对于收集到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缺乏详细的采纳情况说明和台账记录,有时简单以“已与相关单位沟通”带过,未能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过程;四是存在“为了征求而征求”的心理,将征求意见作为完成规定动作,而非真正为了吸纳智慧、完善决策。

(三)公文材料抄袭、照搬照抄现象未能根绝

部分科室和人员在撰写公文材料时,存在不同程度的抄袭、照搬照抄行为。一是网络抄袭,直接从互联网下载现成文稿,简单修改甚至未加实质性修改,导致内容雷同、缺乏针对性,如工作总结年年“似曾相识”,工作方案套用模板,未能体现XX市文旅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二是上下级或同级单位之间材料“克隆”,部分文件存在A科室起草后,B科室换标题、改地名、微调数据后便作为已用的情况,反映出独立思考、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三是引用法规、政策、上级表述时不够严谨,未能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化、具体化,导致文件原则性强、操作性弱,“上下一般粗”;四是少数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缺乏“文经我手无差错”的责任心和“精雕细琢出佳品”的精品意识,存在应付了事、得过且过的心态。

(四)违规制发、使用“白头文件”的问题依然存在

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将应通过正式发文程序管理的、具有一定普遍约束力或需要长期执行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通知要求等,以“白头文件”形式印发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规避审签程序,认为部分事项不涉及重大决策或敏感信息,为图省事,不经办公室核稿、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直接由科室印发白头材料;二是对“白头文件”的范围界定不清,将一些本应纳入正式公文管理的文件,错误地当作一般性、临时性、内部参考性材料处理,导致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受损,管理失控;三是白头文件的管理存在盲区,由于其制发相对随意,未纳入统一的收发文登记、编号、归档流程,容易造成文件流失、版本混乱,甚至在后续查考、使用时无据可依。

(五)其他相关共性问题

此外,自查还发现一些其他问题,如:公文格式不够规范;部分文件流转效率不高,存在“公文旅行”、滞留积压现象;公文保密意识有待加强,个别环节对涉密文件的管理不够严格;电子公文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还需进一步优化;公文处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参差不齐等。

三、原因剖析

上述问题的产生,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制度层面的漏洞,也有执行层面的偏差。深刻反思,主要原因如下:

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科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对公文处理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规范性认识不足,未能将其上升到讲政治、守纪律、转作风的高度来对待。存在“重业务、轻文务”“重结果、轻过程”的思想,认为只要工作干好了、事情办成了,公文材料只是个形式,要求不必过于严格。

制度机制不健全。已有的公文处理制度办法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存在操作性不强、监督约束不力、奖惩机制缺失等问题。例如,对文号管理、征求意见规范、抄袭行为界定与处罚、白头文件范围及审批流程等,缺乏明确、细化、具有约束力的规定。

能力素质有短板。部分工作人员政治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有待提高。缺乏系统的培训,导致对公文处理规范不熟悉,对如何结合XX市文旅实际撰写高质量公文把握不准,对抄袭行为的边界认识模糊。

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表现为工作中满足于“差不多”“过得去”,缺乏极端负责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态度。征求意见怕麻烦、图省事;起草材料怕动脑、抄近道;执行制度打折扣、搞变通。

监督检查不严格。对公文处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定期检查、专项考核不够到位。局办公室作为公文流转的中枢和把关部门,在核稿、审核环节有时存在“拉不下脸”“怕得罪人”的心理,把关不够严格。对发现的问题,批评教育多,严肃追责问责少,未能形成有效震慑。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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