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
2026-07-06 379

在市委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委警示教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通过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一场触及灵魂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教育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性问题,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和保障XX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刚才,我们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片中人和事令人警醒、发人深思。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党性和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为我们干事创业、履职尽责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其战略考量之深、现实针对性之强,值得我们深入领会。全市党员干部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把握其时代内涵与实践要求。

第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政绩观正确与否,核心在于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错误的政绩观,往往表现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选择性执行、变通性落实,甚至为了个人或局部利益,偏离中央确定的航向。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深刻警示我们,一些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根子就出在政绩观的扭曲和错位上。例如,XX市原市长XX,政绩观严重偏差,为谋求职务晋升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这种行为的实质,就是对“两个确立”的背叛,对“两个维护”的践踏。检验一名干部是否忠诚,不仅要看他说什么,更要看他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留下了什么。只有心怀“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才能确保XX的发展始终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第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XX正处在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发展面临的矛盾和挑战依然突出,比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与产业升级需求尚不完全适应,部分关键核心技术仍需突破,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尚不均衡,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这些问题的解决,绝非一日之功,更不能依靠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错误的政绩观,必然导致发展行为的扭曲。有的干部热衷于“短平快”项目,追求立竿见影的“显绩”,而对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缺乏兴趣和耐心;有的不顾客观实际和财政能力,盲目举债上项目、铺摊子,留下难以收拾的“烂摊子”和沉重的隐性债务包袱;有的数据造假、虚报浮夸,制造“泡沫政绩”,掩盖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这些行为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背道而驰,不仅会错失发展机遇,更会贻误XX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科学的、可持续的、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第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根本立场。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为民造福的业绩。我们的所有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美好的生活。政绩观一旦出现偏差,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人民群众。有的地方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广场、景观等“面子工程”上,而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短板却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在城市更新、项目征拆中,简单粗暴,不顾群众合法权益和情感诉求;有的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群众的呼声和困难推扯皮、敷衍塞责,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这些都是“政绩为谁”问题没有解决好的典型表现。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扪心自问:我们的工作成果,群众是否认可?我们的发展红利,群众是否共享?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最高标准,才能真正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创造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检视反思政绩观偏差的突出表现与根源

召开警示教育会,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自已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案为镜、深刻反思。对照“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在一些单位和干部身上,政绩观不正、发展观扭曲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一要深刻检视是否存在“对上”与“对下”关系错位的问题。有的干部把“让领导满意”作为最高追求,揣摩领导意图、迎合领导偏好,工作围着领导转,汇报唯恐不“靓丽”。他们对上级指示言听计从,却对群众呼声充耳不闻;汇报工作时夸夸其谈、报喜不报忧,面对群众时却颐指气使、官气十足。这种本末倒置的政绩观,根源在于党性不纯,忘记了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本质上是一致的。必须旗帜鲜明地指出,任何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行为,都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极大不负责任。

二要深刻检视是否存在“显绩”与“潜绩”观念失衡的问题。有的干部急功近利,总想在任期内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眼晴只盯着那些看得见、摸得着、易出彩的“显绩”,而对那些周期长、见效慢,但关乎长远发展的“潜绩”则缺乏热情和定力。比如,在产业发展上,热衷于引进几个大项目、包装几个新概念,而不愿在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创新生态等基础性工作上久久为功;在城市建设上,沉迷于建新城、拉框架,而不愿在完善地下管网、改造老旧小区等“里子工程”上下苦功夫。这种重“显”轻“潜”的背后,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思想在作崇,缺乏“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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