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县委关于本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安排,我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特别是结合“十五五”开局之年的目标任务,联系我分管工作的实际,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与剖析。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的“总开关”,是衡量党性修养的“试金石”。作为县委副书记,我深知这一问题不仅关乎个人的履职路径,更直接关系到全县高质量发展的成色,关乎数十万百姓的切身福祉。下面,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几点体会和打算。
一、深学细悟,筑牢思想之基,把准“为谁树政绩”的根本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论断,为我们树立正确政绩观定下了基调、指明了方向。正确政绩观的本质,是党的性质宗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至上”执政理念的实践延伸。
第一,必须深刻领会政绩观的政治属性。政绩观不是抽象的理论,而是具体的行动。对于县一级领导干部而言,要始终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必须是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无论谋划多少项目、推进多少政策,如果脱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就是舍本逐末。我们要时刻自省:我们所抓的工作,是不是群众最急需的?是不是解决群众最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的?只有把政治站位提升到“国之大者”的高度,才能确保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中不走样、不偏航。
第二,必须深刻领会“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时代要求。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节点。当前,我县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攻坚期。在这一关键阶段,更需要我们摒弃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树立打基础、利长远的大局观。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高质量发展。这种高质量,不是简单的增长速度,而是创新驱动的动力、绿色发展的底色、民生改善的实效。作为县委班子成员,必须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全县发展的战略全局中,做到“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与“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相统一。
二、对标对表,勇于刀刃向内,找准自身存在的差距与不足
通过对照党中央要求,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基层群众的期盼,我深感在思想深处和工作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需要高度警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一是“显绩”与“潜绩”的处理不够平衡。在抓工作时,有时潜意识里更倾向于抓那些“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的显性工程,如城市广场建设、短期招商引资项目等,而对于基层治理、人才培育、生态涵养、文化建设等“润物细无声”的潜绩工程,往往投入的精力不够、耐心不足。这种心态,在客观上导致了工作推进中的“短平快”倾向,忽略了发展的系统性和长远性。
二是“急于求成”的心态有所抬头。在面对高质量发展的考核指标压力时,有时容易产生急躁心理,希望工作能够在短期内出现“爆发式”增长。在谋划一些重大民生举措时,由于缺乏对基层实际承受能力的深度研判,有时会导致“步子迈得太大”,不仅增加了基层负担,也影响了群众的获得感。例如,在部分乡村振兴产业的选择上,有时过于追求“项目数量”和“品牌覆盖”,而忽视了产业发展的韧性和市场的实际需求,导致部分投入产出比不理想。
三是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存在畏难情绪。面对信访积案、征地拆迁等难啃的“硬骨头”,有时存在“避重就轻”的思想,倾向于采取平稳过渡的方式,缺乏彻底解决问题的勇气。这种“求稳怕乱”的心理,在本质上是党性修养不够坚韧的表现,反映出在面对复杂矛盾时,担当精神还需进一步淬炼。
三、笃行实干,将正确政绩观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