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按照县纪委常委会的部署安排,今天我们举办这次专题培训,主要任务是对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在座的各位乡镇纪委书记,各机关和县直单位纪检组长,以及各派驻机构的同志,大家都是这次集中整治的主力军。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培训机会,带着问题听、结合实际想,回去以后照单抓干,真正将集中整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极端重要性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党中央着眼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我们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的重大政治任务。
(一)深刻认识集中整治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一是整治工作直接检验着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忠诚。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开展集中整治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如果连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都视而不见、管而不严,那么讲政治就是一句空话。二是整治工作直接关系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地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有着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整治工作不是“一阵风”,而是政治任务。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坚决抓好每一阶段的任务落实,做到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三是集中整治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抓手。从严治党不能只停留在“打老虎”,更要深入到基层,去“拍苍蝇”。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往往破坏力巨大,直接抵消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效果。只有通过这种全覆盖、拉网式的集中整治,才能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传导到每一名公职人员。
(二)深刻认识集中整治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一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就是我们整治的“靶心”。回顾近几年情况,基层“微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村干部侵吞集体资金、截留惠农补贴;有的站所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有的窗口单位冷硬横推,故意刁难群众。这些问题虽然不大,但对老百姓来说,每一件都是堵心事、烦心事。我们要精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靶向治疗,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我们的“履职清单”。二是整治效果直接关联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代言人”。有些群众之所以对党和政府产生不信任,往往就是从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开始的。如果我们不严加整治,不把这些“苍蝇”拍下去,党群干群关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就会动摇。三是整治过程就是拉近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我们要通过实实在在的整治,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深刻认识集中整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不能有“盲区”和“真空地带”。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自己官小位卑,游离于监管之外;有的认为自己不在大案要案的“射程”内,抱持侥幸心理。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心态,正是滋生基层腐败的温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就是要全面消除这些监督“死角”。二是必须警惕基层腐败的新动向新表现。随着国家政策向基层倾斜,资源资金密集投入,一些基层干部利用“微权力”搞起“微腐败”。如截留私分扶贫资金、优亲厚友评定低保、虚报冒领农田补贴、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这些腐败形式隐蔽、手段翻新,更加考验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洞察力和斗争本领,必须通过集中整治把隐患铲除在萌芽状态。三是集中整治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不仅能清理“害群之马”,更能推动基层制度机制的系统重塑。通过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推动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构建更加清朗的基层政治生态,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二、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靶向施治,从严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这次集中整治不是泛泛而谈,而是要抓重点、有靶向。群众哪里有问题就整治哪里,哪里问题最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集中力量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精准打击,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一)聚焦乡村振兴重点环节,全面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一是重点盯住乡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村民的“家底子”,也是群众最关心的“明白账”。我们要全面排查村集体资金使用是否存在账外循环、资产登记是否账实不符、资源发包是否存在“人情合同”或“权力合同”。对于违规低价发包、暗箱操作、私自挪用集体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斩断伸向群众集体资产的“黑手”。二是重点盯住惠农补贴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要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的专项监督。紧盯产业项目分红、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补贴等资金流向。坚决惩治在资金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每一个项目都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重点盯住村级“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要以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为抓手,进一步细化完善村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财务收支审批、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事项的办理流程。推动村级事务全流程阳光公开,将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从源头上堵塞基层公权力滥用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