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调研报告
2026-07-13 358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全面掌握我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期我单位成立专题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实地走访、资料查阅等方式,对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总体成效(一)组织机制建设成效

一是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以来,我单位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推进。同时,在各科室明确法治宣传教育联络员,建立起”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三级工作网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年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经费保障、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我单位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将法治学习参与率、普法宣传开展情况等指标纳入科室年度考核,权重占比不低于5%,并建立”月度自查、季度通报、年度考评”的督查机制,全年开展专项督查4次。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坚实支撑。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经费8万元,建立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配备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明确各科室法治宣传教育联络员职责,形成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确保普法活动、平台建设等基本支出得到充分保障。

(二)学习宣传普及成效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文,开展专题培训和集中研讨,覆盖率达到规定要求。我单位将《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作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为全体干部职工配发法律单行本,组织开展”法治学习周”活动;邀请市司法局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2场,参训人员达120余人次;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研讨6次,收集意见建议15条。组织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100%,合格率98.5%,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对该法的认知水平。

二是充分利用宣传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渠道、多形式普法宣传。在做好内部学习的同时,我单位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实体阵地方面,更新法治宣传栏4期、张贴海报12张,LED屏播放宣传标语累计超200小时;网络阵地方面,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发布信息18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专题推文9期,累计阅读量达2800余次。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有效扩大了普法覆盖面。

三是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渠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政务服务、执法检查、信访接待等日常工作环节,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同步开展法律宣传。与共建社区建立常态化普法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3场次,惠及群众300余人次,推动形成”单位一社区一群众”三位一体的普法联动格局。

(三)依法治理实践成效

一是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相结合,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升。我单位坚持学用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体现到依法行政实践中。本年度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文件2件,修订完善5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审查重大决策12项;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轮训,人均培训时长32学时。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年行政诉讼案件零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同比下降60%。

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在单位内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法治创建为抓手,开展”法治示范科室”评选,首批评选出示范科室3个;组织”法治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比赛,征集法治主题书画作品8幅;在阅览室增设法律图书角,购置法律类图书60余册;选树学法用法先进个人2名,推广经验做法。通过系列创建活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三是注重法治宣传教育成果转化,推动依法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将法律知识学习成果转化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在合同管理、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单位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组织保障层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调研发现,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将其视为软任务、虚工作,未能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具体表现为:年度工作要点中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占比偏低,分管领导精力投入有限,存在”以会代管”“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个别中层干部在业务压力大时随意挤占既定普法活动安排,导致部分学习培训、宣传活动未能按期开展,影响了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不足,专兼职普法队伍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大。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占年度培训总预算的比例不足15%,且未形成逐年增长的稳定机制。从事普法工作的人员以兼职为主,专职人员仅1人,近三年内岗位人员变更达2人次。兼职人员大多缺乏法学专业背景,在日常业务与普法任务的双重压力下,难以保证工作的深度和精度。队伍不稳定、专业力量薄弱,已成为制约法治宣传教育质量提升的瓶颈因素。

三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前主要由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多处于被动配合状态,主动谋划、积极参与的意识不强。开展普法活动时,跨科室的人员调配、资源整合存在困难,部分科室将普法工作视为额外负担,配合度不高,导致一些综合性、大规模的普法活动难以有效组织开展。

(二)宣传教育方式的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以集中学习、发放资料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目前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仍主要依赖传统手段:集中学习以传达文件、观看视频讲座为主,互动性不足;资料发放以纸质宣传册为载体,更新周期长。对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平台的利用尚处于初级阶段,短视频、在线答题等形式运用较少。部分干部职工对灌输式学习产生倦怠感,主动学习意愿不强,宣传教育的实际渗透效果与预期存在差距。

二是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普法需求关注不够,精准化、分众化普法有待加强。本单位人员涵盖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多种岗位类型,不同年龄和学历层次的群体在法律知识需求上存在明显差异。然而,当前的法治宣传教育采取”一刀切”模式,未能根据岗位特点进行分层分类设计。年轻职工关注涉及自身权益的法律条款,管理人员偏重行政许可、合同管理等实务内容,但现有学习安排未能体现这种差异性,影响了不同群体的接受度和认同感。

三是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的能力不足,线上普法实效有待提升。虽然建立了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但内容更新不及时、形式较为呆板,阅读量、转发量等传播指标不理想。对短视频、直播、H5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普法形式涉猎较少,缺乏懂法律又懂新媒体运营的复合型人才,线上普法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未能有效发挥。

(三)学用结合层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学用脱节,法律知识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依法办事能力仍需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存在”为学而学”倾向,未能将法律知识有效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能力。在合同审核、信访接待、信息公开等环节,部分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仍较薄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这反映出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够,缺乏以案释法、情景模拟等将法律知识与工作实务紧密衔接的教学环节。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成效评估机制不健全,缺乏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和跟踪问效手段。当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估主要依赖”活动场次”“参训人次”等量化指标,对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依法办事能力改善情况等质量型指标缺乏有效测评工具。年度考核中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权重偏低,未能形成对实际效果的科学衡量,也缺乏对普法活动后知识巩固和行为转化的后续跟踪,难以准确评估投入产出效益,不利于有针对性地优化改进工作措施。

三是法治文化建设相对滞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虽然开展了一些法治创建活动,但法治文化建设的系统性和持续性不足,尚未将法治理念真正融入单位文化建设整体规划。法治宣传多停留在知识传播层面,对法治精神、法治信仰的培育不够深入,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内生动力尚未充分激发,距离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文化自觉还有一定差距。

三、问题产生的根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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