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党组班子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本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县政府党组班子紧紧围绕“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系统对照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部署要求,特别是“十严禁”纪律规定,紧密联系政府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方面
一是学习研讨不够系统深入。县政府党组中心组虽然组织了多次学习,但存在“碎片化”现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缺乏整体性、关联性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换届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反复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营造清明清朗的换届环境。但班子在学习过程中,有时满足于“读了、学了、传达了”,缺乏深入研讨和思想碰撞。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干部工作规律、换届工作要求之间的内在联系研究不够透彻。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在运用重要指示精神指导政府换届具体实践上存在差距。比如,对如何通过换届优化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班子结构、如何提升政府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等问题,缺乏具有本地特色的创新举措。存在一定的照搬照套现象,未能将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有机结合。对换届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握不够精准,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完善方案、研判风险、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上还不够充分。
三是宣传引导不够广泛。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宣传主要限于政府系统内部。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形式不够活。未能营造出人人关心换届、人人支持换届的良好氛围。在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开展换届纪律宣传方面创新不足。
(二)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面
一是政策执行存在“温差”。党组在推动换届政策落地过程中,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不够均衡。部分偏远地区或基础薄弱单位的工作标准出现递减现象。个别环节存在简化程序、图省事的倾向,未能做到全程高标准、严要求。对政府序列干部推荐工作的程序规范性把关还不够严格,有时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倾向。
二是统筹协调能力有待提升。党组在牵头推进政府系统换届相关工作时,与组织、纪检、宣传、政法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不够顺畅。信息共享、问题会商、联合督查等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干部推荐、考察等环节中,政府党组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还不够紧密,影响了工作合力。在政府序列干部调整配备中,有时存在各自为战、缺乏系统谋划的问题。
三是风险防控不够严密。对换届中可能出现的信访矛盾、网络舆情等风险研判不足。应急预案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宗族势力较强地区的政府换届风险,缺乏系统性的评估和应对方案。对政府系统干部调整可能引发的思想波动和社会关注预判不够充分。
(三)在领导班子换届中认真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关要求方面
一是政绩观教育深度不够。党组在组织政府系统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时,存在“一阵风”现象。未能将其作为换届期间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教育内容偏理论化,缺乏对本地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导致部分政府系统干部对“虚假政绩”“形象工程”的危害认识不清。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
二是评价导向存在偏差。在总结上届政府工作和谋划下届班子配备时,存在“重经济指标轻民生实效、重项目数量轻群众口碑”的倾向。把正确政绩观贯穿换届工作始终、突出实干实绩鲜明导向的要求落实还不够到位。对政府系统干部考核评价仍偏重于GDP增速、招商引资额、项目开工数等“显性”指标。对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基层治理等“隐性”作为重视不足。当前正值县乡换届的关键阶段,更需牢牢拧紧政绩观“总开关”,摒弃急功近利、投机浮躁心态。
三是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班子成员在树立正确政绩观上虽然能够以身作则,但在带动分管领域、联系单位干部转变观念方面办法不多、力度不够。未能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于”的良好局面。对政府系统干部中存在的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等政绩观偏差问题,缺乏及时有效的纠正和引导。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着力点和发力点的要求落实还不够有力。
(四)在严守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方面
一是纪律教育覆盖面不够。虽然组织了政府系统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但多是“大水漫灌”。对政府组成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差额人选、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等特殊群体的针对性谈话提醒不够深入。《通知》明确要求“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注意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但在实际工作中,警示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效果还不够明显。对代表候选人、政府组成部门拟任人选的纪律教育刚性约束不足。
二是监督手段相对单一。主要依靠信访举报和上级反馈发现问题。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的能力较弱。对换届期间“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监督缺乏有效抓手。对隐形变异问题发现难、取证难。班子成员带头严守换届纪律、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用好“12380”等举报平台和信访、网络等渠道的力度还不够。
三是查处问责偏宽偏软。对收到的个别换届纪律方面的问题线索,核查不够深、不够透。对查实的问题,有时碍于情面,处理不够果断。《通知》强调“坚持零容忍,对违反换届纪律、破坏换届风气的行为露头就打,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但党组在严格执行这一要求方面还有差距,对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心态。
四是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对政府系统干部遵守换届纪律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还不够严格。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上紧下松”的现象。特别是对乡镇政府换届纪律的监督指导还不够经常、不够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