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汇报
2021年是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起步之年,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指示精神、XX市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地意见》文件精神,对照《XX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着力开展了XX市农村产权智慧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与运行的探索
(一)推进智慧平台建设,发挥农村资产价值
建设运行农村产权智慧交易平台是推进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平台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建设前期,我中心先后赴贵州、江苏及浙江等地开展了充分地考察学习,结合我市实际,多次深入三县两区开展调研,系统分析当前我市农村产权交易现状、制约农村产权交易的因素,按照“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十六字方针和“市级建设,线上运行”的框架,以“政银合作”模式,委托专业公司最终建成了一网覆盖县区、乡镇、村社,公开化、集成式运行的农村产权智慧交易平台。平台试运行以来,累计入场项目XX宗,入场发起交易土地面积XX亩,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X宗。
(二)严格落实应进必进,全面推进阳光交易
按照《XX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确定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使用权、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所有的林权及草原承包经营权必须入场交易,杜绝场外交易。农村住宅(宅基地)、农村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法律没有限制的农村产权鼓励进入智慧交易平台交易。将农村产权全面纳入中心业务范畴,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有效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配置市场化“四个作用”,将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向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平台规范运行
为逐步构建切实管用、富有白银特色的制度体系,中心业务科室研究草拟了《XX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XX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细则(试行)》,待中心党组会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上述文件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规范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设覆盖全面、功能齐全、规范有序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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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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