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武干部队伍的编配原则
基层人民武装部是国防体制的一线末端,肩负着后备力量建设、组织带领民兵队伍遂行应急应战任务、兵员征集、动员准备与实施、国防教育等任务,是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办发〔1999〕24号及X发〔2018〕X号、X动〔2018〕X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在选拔、配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要充分考虑武装工作的特点和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特殊要求,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专武干部主要从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民兵骨干、大学生村官和其他党政干部中选配。专武干部队伍中军转干部、退役军人比例不得低于50%。党政干部改任武装部长的,至少具备1年以上武装干事任职经历,并通过省里的资格认证培训与考核。
二、当前专武干部队伍现状
一是人员结构矛盾比较突出。目前,我区X个镇街下达任职命令的专武干部共有X人(部长X人,干事X人),本科以及上学历X人,大专X人,有从军经历的仅X人(退役军人比例仅X%),其中部长中退役军人X人(占比X%),干事中退役军人仅X人(占比X%),专武干部平均年龄为X岁,其中部长平均年龄X岁,且5人在三年内将满50周岁,应当交流或免职。按照编配原则,目前在编率为X%,个别镇(街)武装部还未配备干事。此外,新编配的人员都无从军经历,能力素质与任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专武不专的情况比较普遍。专武干部兼职或分管其他工作,对提高专武干部能力、促进武装工作发展有积极意义。但有的专武干部在乡镇、街道兼职偏多,精力容易分散,在完成民兵整组、训练和征兵任务时,落实工作标准不高、打折扣的现象时有发生,平时也很少有时间考虑武装工作建设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