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要求,现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扛稳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制定本年度XX工作目标任务,加快落实XX“十四五”规划,确保我市“十四五”建设平稳起步。三是紧抓“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组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持续营造严的氛围,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四个亲自”,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工作内容。落实“四必谈”要求,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落实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制度。
(三)加强廉政教育。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及党章、条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二是组织开展“杯”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积极宣廉弘廉,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渗透力。三是强化党性修养,开展红色教育,组织“我们不会XX”祭奠英烈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方式,强化党员党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