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总结新时代党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精辟概括对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规律性认识,对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
2、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3、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风治乱,大力构建“一绳两网”,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比学赶超、争先出彩的氛围日益浓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加充盈,为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保障。
4、必须永葆自我革命精神,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实现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为在新的赶考之路交出平顶山的出彩答卷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5、要提升政治能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修课、必修课、终身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6、要严明政治纪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民主集中制等制度。
7、要严明政治纪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民主集中制等制度。
8、要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惩治震慑,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9、要持续强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把案件查办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0、要持续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觉悟,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11、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纠正装样子、搞花架子的问题,引导领导干部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结合起来,把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统一起来。
12、要持续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
13、要锤炼过硬能力作风,自觉对标提升“五种能力”工作要求,深入查找工作短板,抓好整改落实。
14、要把“监督网”织密织牢,抓实抓细“两个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四风”和民生大数据监督平台,提升监督效能。
15、要把“安全绳”系好系稳,对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先行先试、处置突发事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中担当尽责出现的失误错误,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坚决容错。
16、要把“保护网”建好用好,建立打击诬告陷害联合惩戒机制,对诬告陷害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
17、各级党组织要大胆使用年轻干部,提供干事创业舞台,教育引导他们守好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
18、年轻干部要倍加珍视组织厚爱,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净化朋友圈、亲友圈、同学圈、老乡圈。
19、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自身建设,带头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持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20、始终坚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扎实有序推进管党治党工作,确保沿着正确方向坚定稳妥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果。
21、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贯通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形成全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2、始终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坚决防止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厌倦情绪,坚决防止滋生已经抓得差不多、应该歇歇脚的懈怠情绪,保持反腐惩恶的压倒性力量常在。
23、始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积极探索“三不”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具体方法,全方位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24、始终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严起,既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普遍要求,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提出更高标准、进行更严监督,以强大“头雁效应”带动党员干部自律过硬,推动管党治党从“惩治极少数”走向“管住大多数”。
25、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代价不能白付,教训必须汲取”的告诫,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强化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26、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心怀“国之大者”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握本质要求、纠正本位倾向、克服本领恐慌,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27、坚持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紧咬住“责任”二字,用好“问责”这个利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层层传导。
28、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查找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的政治偏差,严肃整治只表态、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严肃查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通过政治监督进一步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
29、牢固树立“四论四不唯”“三让三不让”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工作一线培养干部、考察干部、识别干部。
30、既坚持严的主基调,又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切实把管党治党的严格要求与激励干事创业、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统一起来,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以更加积极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来。
31、各级党组织必须站在“一盘棋”的政治高度,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自觉将日常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32、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专责职能,增强一体推进“三不”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