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回首中国共产党领导国有企业走过的发展历程、取得的辉煌成就,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光辉论断蕴含的重大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历史证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不懈扎牢“根”、铸牢“魂”,坚定不移守护党的领导这一定海神针,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的企业为革命斗争提供了重要支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工人阶级有着天然的联系。早在我们党酝酿、诞生的阶段,就学习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组织领导开展工人运动,历史性地承担起拯救民族危亡、追求民族解放的重任。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就重视抓经济,为开展革命斗争提供物质保障。在中国革命的摇篮——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办了一批为革命斗争服务的军工厂、公营企业和合作社组织。党选派干部到企业,建立党的组织、负责企业的生产管理,这是党领导的最早的“国有”形态企业。根据地制定颁布了《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苏维埃国家工厂支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企业设立厂长、党支部书记、工会委员长等负责管理企业,明确职责分工,强调党组织应经常了解群众的实际生活、倾听群众的意见,从各方面去改善群众的生活,主要任务是发动党员和职工贯彻企业生产经营决定,保障完成生产经营任务。这些企业为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提供了重要支持。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抗日根据地(解放区)建立了许多军工企业。在毫无工业基础的背景下,广大军工战士以大无畏的勇气、屡败屡战的顽强精神、无穷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为前方将士输送了充足的枪炮弹药。党领导下的人民军工企业基本实现了从“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到“没有枪没有炮我们自己造”的重大转变。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国营企业与党的各项事业同步,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全面展开,党领导的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迎来高速发展浪潮。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实施156项重点工程和694个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国营企业为我国构建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奠定了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在高度计划经济模式下,国营企业持续发展,一直是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绝对主导力量。尽管中间遭受了重大挫折,从1952年到1978年,我国工业总产值仍增长了近23倍,国营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达90%以上,推动国家工业发展布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随着国营企业发展,党对国营企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也在不断调整。党的八大明确,党对国营企业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党组织主要负责领导和监督生产、行政、群团建设等方面工作,保证和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行政事务合为一体。在自力更生建设新中国的过程中,国营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战天斗地、撼天动地,涌现出了以王进喜、郝建秀等为代表的大量先进人物,铸造出“铁人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具有独特价值的国企精神品格,永远载入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