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新时代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深入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专题党课课件
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深刻阐明当代中国民主的鲜明特色,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作出原创性贡献,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实践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发展路径。
一、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应运而生、蓬勃发展
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引领民主立法新实践,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是新时代催生的民主立法新实践。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并蓬勃发展,成为新时代实践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经批准,将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江西省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设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单位。自此,一种全新的、立足基层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立法的民主立法形式应运而生,成为除网上公布法律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向部门和地方发函征求意见,以及立法调研、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之外的新的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的有效形式,并初步形成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在实践中逐渐迸发出强大活力。
2019年11月2日,总书记到上海市虹桥街道考察,充分肯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接地气、聚民智方面所做的有益探索,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坚持好,巩固好,发展好,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总书记在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首次提出“全过程民主”,生动诠释和肯定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持续稳步深入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在2020年7月和2021年7月建立了第二批、第三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至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增至22个,覆盖全国2/3的省份,辐射带动全国设立了427个省级立法联系点、4350个设区的市级立法联系点,极大拓展了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内涵。实践证明,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成为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国家治理效能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和优势。
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机制和本质特征
总书记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其中重要一项就是看“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提供了现实有效的途径,即国家立法机关在法律草案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评估、宣传、实施等立法全过程、各环节,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并把群众诉求“原汁原味”反馈给国家立法机关作研究吸纳的参考,有益的建议在法律中得到体现。因此,基层立法联系点被群众形象地称为国家立法“直通车”。这种民主立法机制打通了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直接联系基层人民群众的渠道,实现了两者之间在国家立法全过程中的民主参与、民主表达、民主决策“声气相通”,彰显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人民性和广泛性,体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实的民意基础,这是一些西方国家所谓的“街头政治”、“公民投票”、“院外游说”等口惠而实不至的民主所无法比拟的。
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在我国的国家立法过程中,立什么法律、定什么制度、赋什么权利、设什么义务,都在立法全过程让人民参与,把确立法律制度交给人民决定,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决定的。比如,为编制好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我们在2021年下半年先后征求了虹桥、正定、三江、汉中、义乌、合肥、襄阳、中国政法大学等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这些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了关于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加强数字经济等方面50多条立法建议,都得到了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再比如,为编纂好民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2015年至2020年长达5年多的编纂工作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将草案印发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征集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多条意见建议,3次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征询意见995条,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都得到了充分尊重和研究并在法律中有所体现。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总书记先后3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为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导。编制立法工作计划和编纂民法典工作的过程充分说明,我国的立法过程是法律制度体现和固化“民意”的过程,是确定法律制度“法意”的过程,是实现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相统一并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即人民决定法律制度的民主过程,真正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这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写照;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和保障人民参政议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真实写照;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真实写照。
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国家立法“直通车”,在设立和发展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是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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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党课讲稿+党课PPT: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新时代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深入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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