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从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多个方面都作出了安排部署,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切实抓好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一)要聚焦“三个环节”,持续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一是聚焦监测环节,要按照我省确定的年度监测标准,持续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要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综合运用“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三种方式,拓宽风险预警渠道,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对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进一步简化识别程序,确保及早发现、应纳尽纳。二是聚焦帮扶环节,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对于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精准落实好产业扶持、就业支持、兜底保障等措施,确保有人管、管到位。三是聚焦退出环节,严格把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要坚决杜绝没有帮扶措施就消除风险的问题,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要在促进稳定增收及减轻家庭刚性支出负担、保障基本生活等方面继续给予精准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要持续落实社会保障措施,长期跟踪监测。对风险稳定消除的,要召开村(组)党员群众参加的评议会,通报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按“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参照监测对象识别方法步骤,在监测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标注“风险消除”,不再进行监测帮扶。
(二)要聚焦“两个关键”,持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要瞄准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个结构”,重点做好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确保实现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在产业发展方面,把产业发展作为脱贫户和其它监测对象持续增收和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之策。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因地、因户谋划特色帮扶产业,进一步谋划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并能帮助脱贫户和监测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提升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在产业项目中的参与度,让脱贫户在产业发展中更好的受益。要进一步提高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2022年,实现55%以上的财政衔接资金用于脱贫地区发展产业项目,每个脱贫户和监测户至少有2个产业项目与之精准链接。二是在就业帮扶方面。要多渠道引导脱贫户和监测户外出务工就业,按照要求落实好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和生产奖补政策,加强劳务输出精准对接,让脱贫户和监测户有组织、成规模外出务工;要开展“定单式”培训和“送技术、送服务、送温暖”到身边活动,提升脱贫户劳动技能;对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外出就业的劳动力和弱劳动力、半劳动力通过积极开发乡村公益岗位,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力争2022年引导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的帮扶户数量超过2021年水平。
(三)要聚焦“三类帮扶”,持续提升群众认可度
一是定点驻村帮扶方面。要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作用,细化驻村帮扶任务,重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党建等工作,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推动驻村干部沉在村里、干在一线,带领强村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