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规范处置工作措施,做到快速响应、精准管控,减少续发病例,降低暴发规模,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松劲心理,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确保及时高效精准处置突发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
二、工作原则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密切协作,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疫情处置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实化工作要求,科学高效处置突发本地疫情。
三、处置机制
组建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在出现突发疫情启动应急响应后集中办公,落实各项调查、处置措施。县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X
X
成员:X
........
县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固化卫生健康与公安的联合流行病学调查机制,配合开展病例活动轨迹调查;县疾控中心与公安部门要建立“三同时”流调工作模式,一旦接到新冠肺炎疫情报告,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人员与公安干警要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
四、应急处置
(一)启动应急响应。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应于2小时内在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报告,并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接报后立即进行核实并触发应急处置响应,快速报告县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1)7天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例以上;(2)1个以上社区发现本地病例;(3)发生3例以上聚集性疫情时,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并报请市、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二)现场调查处置。
县疾控中心牵头,公安部门配合建立县级联合现场流调工作队。接到疫情报告后,联合流调工作队应于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处置工作,个案调查和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于24小时内完成。
1.轨迹调查与密切接触者判定。接报后,疾控中心、公安部门联合工作队依托公安大数据分析,核查病例相关信息,重点调查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发病前14天(无症状感染者阳性采样前4天)和发病后至隔离前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公安部门调查分析、判定密切接触者,摸清传播链,对划定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开展延伸排查。要从严判定密切接触者,将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出现症状前2天扩大到前4天接触的人群,尽最大可能不漏掉一个密切接触者。
2.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大规模人员排查。在启动应急响应后,疾控中心、公安部门联合工作队6小时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密切接触者判定、追踪管理、病例搜索,分析聚集性疫情的传播特征和传播链。当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发生社区疫情传播时,启动开展大规模人员流调排查工作,短时间内完成区域内人群健康筛查,及时甄别发现病例并迅速采取管控措施。
3.可疑病例搜索。病例所在街道社区协助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社区服务中心),对病例所在小区以及该社区的药店、医疗机构、私人诊所的关联人群开展可疑病例搜索工作。
4.最小防控单元与风险等级区域划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流调和检测数据,结合大数据分析,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结合传染源、病例的工作和生活轨迹等划定最小防控单元(街道、社区、住宅小区、医院、养老院、集体单位、写字楼、商场、工地、学校、村屯等),会同公安部门精准施策,对最小防控单元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尽快扑灭疫情。风险等级区域划定要精准、具体,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影响
(三)实验室检测。
1.核酸检测。卫生健康部门组建县、乡(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队伍,做好检测人员、设备、试剂、物资保障。检测队伍负责属地检测排查工作,县检测工作无法满足疫情防控需求时,由自治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其他地区检测工作组支援,应用混合检测技术,满足短时间内较大规模人群筛查检测。当检测数超出当地日最大核酸检测能力时,及时启动移动核酸检测方案,切实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2.溯源分析。县核酸实验室第一次核酸样品检测判定为阳性的,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进行最终判定,复核结果一致的县核酸实验室方可进行阳性报告,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择有代表性阳性的样品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病毒病毒基因测序、血清样品检测等,开展深层次实验室分析,探索分析病毒来源和病毒变异情况。
(四)环境监测与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