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解读
2022-03-11 268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解读

2018年9月2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支部作为我党最基层的党组织,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政治思想引导、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凝聚人心、联系群众等方面,它的稳定发展,关系全党的政治稳定。出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就是要着力建设我们党的基础。

今年6月,全省开展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这与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的目标是一致的。从去年开始,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基层党建整体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第一年“抓基层、打基础,抓整改、促规范”,第二年“抓重点、攻难点,抓载体、促创新”,第三年“抓示范、促提升,抓典型、促推广”),建立了“提质增效一个总基调,标准化建设一个总任务,挂图作战一个总方法,整体推进一个总盘子”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两年的实践证明,基层党建整体提质增效与党的十九大“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求高度契合,特别是农牧村“五大行动”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辅相成,社区“五心工程”与社区基层治理相得益彰,机关“五项整治”与省委“转改”活动高度统一,实现党建工作目标同向、行动同频、落实同步。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对党支部工作做出了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也是我们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说明书和工具书。请大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到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之中,认真听,仔细学,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为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基层党建整体提质增效打牢基础。

下面我就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从重要意义、主要内容、贯彻落实3个方面与在座的各位进行共同学习交流。

一、重要意义

《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此次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和持之以恒推进全面性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经验,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

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

二、主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共8章37条,7300余字,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

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三大功能定位,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

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

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

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

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

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第一章总则

共3条,分别交待了《条例》制订的背景、党支部的定位、党支部的职责、党支部需要遵循的原则。

制定背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党支部的定位(三大定位):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党支部的职能(七项职能):“三个”党员、“四个”群众,即: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

党支部工作遵循的“五条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2.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4.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5.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组织设置

党组织设置原则: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管理;有利于服务群众。

前一阶段我们也是遵循这一原则,对全县党组织进行了设置调整,调整后,党组织由原来的143个减少为117个,其中党支部减少为107个。

党组织设置的方式:

组建方式: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

设立范围: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

设立条件: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为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两个覆盖”,还需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

1.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2.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3.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4.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党支部设立程序:包括基层单位向上级党委请示、投票产生支委会、向上级请示支委会组成、上级批复等4个环节。

基层单位向上级党委请示。

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选举产生支委会: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区分党员人数7人以上,7人以下)。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调整或撤销党支部:

1.条件: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2.程序: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或者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成立临时党支部:

条件: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功能: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成立或撤销: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基本任务

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4.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7.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8.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不同领域党支部的“十项重点任务”:

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

(五大行动:堡垒聚力、头雁领航、先锋引领、空壳清零、武装提升)

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五心工程:民心工程、安心工程、怡心工程、暖心工程、聚心工程)

3.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4.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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