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保障机关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设备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文旅系统办公设备接入网络后的安全运行,提高网络安全保密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文旅系统网络包括机关办公互联网、文旅局外网、财政专线内网。
(三)文旅系统办公设备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规范办公设备接入网络后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使用办公设备及网络办公过程中产生相关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四)各部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党政办公室负责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统一管理、检查、设备安装、维护更新工作。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六)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加强网络安全保密意识,学习网络安全知识,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保密纪律。
1.不使用普通电话机、传真机谈论或传输涉密信息。
2.不使用非涉密办公设备复印、打印、扫描涉密文件、资料。
3.不擅自复印、打印、扫描涉密文件、资料。
4.不将涉密办公设备安放在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
5.不将涉密办公设备与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6.不使用无线方式连接涉密办公设备与涉密计算机。
7.不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共用办公设备和存储介质。
8.不在涉密场所中安装、使用配有麦克风、摄像头等音视频输入装置的智能设备。
9.不擅自将涉密办公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
10.不将淘汰、报废的涉密办公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11.不在涉密计算机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
12.不将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蓝牙设备用于涉密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