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验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确保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的支持范围和标准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xx〕60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xx〕185号)、《关于做好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xx〕2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6)7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的支持范围和标准。
二、验收的项目
1.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
2.乡镇电商服务中心建设
3.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
4.电商人才培训
5.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6.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7.农产品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供应和营销服务体系
8.农村电子商务金融支持
9.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编制规划项目
10.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项目
三、验收要求
1.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租赁闲置厂房10000m2,分三期建设电商孵化基地,建立含办公孵化区、物流配送区、培训区、产品展示区、众创空间、公共功能区六大功能为一体的电商孵化基地。实行“免费注册、免费提供场地、免费提供信息、免费培训人员、免费提供网络、免费提供水电”政策;提供办公场所、展示区域、聚会沙龙、摄影美工、培训等;必须设立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引进京东,阿里巴巴,邮政三大平台县级运营中心,一期至少能够为40家小微型电商企业提供办公地点;能够为本地特色农特产品提供展示平台;园区运营必须市场化,交付给第三方管理机构;入驻企业必须要有登记造册,销量统计;服务中心必须定期举办各种类型的分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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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验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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