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04-26 248

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周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贯彻常态化防控策略

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了复工复产复学,全面开放了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游泳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在疫情可控的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但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二、分区分级,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低风险地区常态化防控措施

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不含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为低风险地区,采取以下常态化防控措施:

1.预防为主,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商场、超市、电梯、饭店、宾馆、客运场站、网吧、影剧院等)、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应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以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病人、陪护、探视等人员要佩戴口罩。其他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场所,要佩戴口罩。低风险地区佩戴口罩参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执行,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原版《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执行。

(2)减少人员聚集。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组织参加聚集性活动,尤其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所,要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使用中央空调的单位,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规范使用中央空调。公共场所、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公众高频次接触部位(公共扶手、电梯按键、门开关及门把手等)要每天至少消毒2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4)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

2.关口前移,落实常态化“四早”措施。

(1)及早发现。持续落实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并按要求“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2)快速处置。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落实“早隔离”措施,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

(3)科学管控。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4)有效救治。落实“早治疗”措施,及时有效全面收治轻症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坚持“四集中”(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最大限度提高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加强确诊病例出院后管理,患者治愈出院后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阴性后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3.突出重点,实施常态化精准防控。

(1)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工作,按照行业相关技术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进入时测体温、亮健康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环境卫生整治等措施;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对境外来(返)项人员、来自国内中高风险疫区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指挥部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游泳馆、影剧院、游艺厅、网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场所要落实预约、限流、测体温、亮健康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环境卫生整治等措施;公共交通工具和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通风消毒、日常清洁、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

(2)做好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通风消毒、日常清洁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者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3)突出重点人群防控。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项人员,个人健康码为红码者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做核酸检测。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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