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秋冬季疫情,防止扩散和蔓延,按照国家、省、xx市关于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的相结合,抢抓当前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紧抓推进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处置、管控零星病例及小规模聚集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疫情防控风险意识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当前国际疫情形势仍呈持续高发态势,外防输入的压力持续加大,流动性聚集性风险不断上升,秋冬季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防输入、防扩散、防复燃”为核心,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重点再加固、措施再细化,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稳定态势。
(二)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要求,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强化卫生健康、外事、公安、大数据、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教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防联控,建立信息流转、共享和会商机制,防控疫情的同时做好保障民生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针对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加强对各镇办各部门贯彻执行指挥机构命令和机制运行的监督检查、督办督查。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为指挥机构决策提供参谋意见。
(三)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毫不松懈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要求,盯住散发疫情,严防聚集性疫情,保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巩固疫情防控战果。
(四)强化中高风险地区来周人员管理
各镇、街道要关注国内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及入境人员,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项人员及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要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项人员全面摸排,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项人员,第一时间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对完成远端核酸检测的入境人员,具备封闭转运管理条件、居家隔离(有独立房间和独卫生)并能进行社区精准管控的可在自愿基础上实施“7+7”“2+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入境地集中隔离7天并自费进行核酸检测(原则上在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第5天),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转居家隔离7天,并于隔离期满14天后自愿自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项人员、入境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所在单位进行双报告,并配合落实信息登记、健康管理等措施,没有单位者要向社区报告。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者,第一时间由120急救专用车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治。
(五)强化监测预警
1.医疗机构监测。医疗机构要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控意识,发现病例及时报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接诊的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卫校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每周对其发热门诊、呼吸科和感染科门诊病房的地面、墙壁、物体表面采集样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继续巩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常规监测,建立自动预警系统,大力推进医疗机构相关诊疗和实验室检测信息系统与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及全民健康区域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核实报告、实时预警。
2.重点场所监测。火车站、客运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及影院剧场、图书馆、健身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制度。养老机构、福利院、学校和托幼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管场所、宗教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缺课缺勤和症状监测报告制度,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指定专人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社区监测。各镇(街道)、村(社区)明确责任人,对纳入社区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出院患者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监测。发现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家庭个人监测。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醒辖区居民加强家庭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查。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向社区申报。
5.农贸市场监测。市疾控中心每周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市场监管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等做好配合。
6.药品监测。市场监管局要选择1家在市区内有连锁分店的药店,每日记录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销售量并上报当地药品监管部门。本地出现新发病例后,区域内所有零售药店销售上述药品时,必须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并将统计信息上报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镇(街道),追踪核查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
7.特殊人群监测。行业主管部门每周组织抽取一定数量的特殊职业人群(农贸市场人员、大型商超人员、医疗机构人员、外卖、快递等特定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由市疾控中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发现阳性及时报告。
8.病原学监测。市疾控中心要按照新冠肺炎监测工作要求,组织哨点医院定期采集一定数量的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例样本,送xx市级疾控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将核酸检测阳性标本送至省疾控中心,开展新冠病毒分离和全基因测序分析。
9、社会监测。除法定疫情报告程序外,还可以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网站等渠道收集公众和医务人员信息报告,确保疫情信息线索能第一时间上报。市疾控中心负责核实信息真实性,及时快速响应处置。
10.信息收集报送。各镇(街道)要积极推动建立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响应信息平台,卫生健康部门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和发热门诊监测网络,每日上报相关信息;药品监管部门要利用药店药品销售系统,教育部门要利用学生健康监测系统,网信部门要利用舆情监测系统,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各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根据大数据分析情况,及时做好公民健康码的调整变更。各单位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要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并协助疾控机构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11.风险预警响应。利用疫情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响应信息平台,定制生成各种监测数据报表,实现每日、每周监测数据的可视化展示与自动化分析。成立由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大数据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定期分析监测数据,综合研判疫情趋势,提出风险评估结果,提出发布预警和应急响应建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启动应急响应,开展监测报告、传染源控制、医疗救治、城乡社区防控等工作。
(六)强化保障准备措施
1.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市疾控中心要完成P2实验室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应满足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以及出现突发疫情时扩大检测需要。加强对核酸检测和采样人员技术培训,加快核酸检测人员资质认证工作进度,全市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具备人员和外环境采样能力。加强核酸检测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核酸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各单位要统筹配备移动检测设备,建立健全多渠道检测网络,有效提升最大日检测量,确保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2.加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建设。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成立由卫生健康、公安、通信、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大数据专班,通过面对面调查和技术手段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数据实时分析。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公安、社区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流行病学调查小组,按照每社区(村)2-3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二是提升流调溯源能力。构建卫生健康、公安、通信、社区人员“四位一体”流调机制,确保信息精准高效;疾控机构要加强流调技术培训,提升流调质量;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大对传染源及密切接触者排查追踪力度,确保流调到位,追踪到位,管理到位,尽快查清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3.加强消杀队伍建设。市疾控中心要组织不少于10人的专业消杀队伍。现场消毒工作应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由相关单位组织进行;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终末消毒由疾控机构人员现场指导进行。每社区(村)按照2-3人标准,组织人员做好社会面外环境消杀工作,也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社会机构做好消杀工作。
4.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定点医院及隔离病区建设。按照“四集中”原则对新冠肺炎病例继续实行定点集中救治,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加强医护人员培训,尤其是要着力提升呼吸科和重症监护病房(ICU)医务人员的救治能力。在确定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的基础上,指定后备医院,按照收治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要求对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的总体布局、门急诊(含发热门诊)、留观室、收治病区等进行升级改造,使之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救治和院感防控的需要。按照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总床位数的10%准备救治床位,按照不少于救治床位数的10%准备重症监护床位。定点医院启用时必须在48小时之内整体腾空,同时向医疗技术力量较弱的定点医院整建制派驻高水平专业技术团队,为集中收治患者做好准备。全市二级医院要加强隔离病区建设改造,配备救治设备,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准备。卫生健康部门要摸清本地医疗力量底数,必要时统筹调配医疗资源,确保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充足。
5.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做好患者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提升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完善落实住院患者探视陪护、医务人员防护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和日常督导检查,严防院内感染发生,坚决杜绝院内感染造成聚集性疫情。
6.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按照标准配备卫生专业人员作为专(兼)职校医;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做好学校其他常见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