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宣传月
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公路路政法治化建设,促进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2022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民生托底、货运畅通、产业循环”工作总要求,以“保防疫、保畅通、保运输、保稳定”为核心,以“守护公路安全、争当服务先锋”为主题,以“让路网运行更高效、让公众出行更便捷”为目标,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精神和创新活力的宣传活动,讲好公路故事,展示行业形象,推进社会共治,为公众出行提供更有温度、更暖人心的公路服务,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3月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等内容,充分认识党中央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关爱,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做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的信心决心。
(二)宣传保通保畅政策。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公路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77号)等公路保通保畅政策文件;结合网民留言、电话投诉、网络舆情等反映集中的问题,撰写答复口径、解读文章,答疑解惑,正面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畅通无阻,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宣传便民服务举措。重点聚焦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等基层一线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安全保护等工作,宣传公路路政抓防控、保畅通、守安全、惠民生等生动实践,展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一线窗口“应开尽开”、拥堵路段疏堵保畅、优化司乘人员出行服务、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筑牢公路安全运行防线等工作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宣传安全生产要求。重点聚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行动有关安排,宣传解读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涉路施工许可等业务流程,深入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坚持问计问策问需。顺应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货运企业、货车司机和沿线群众新需求,结合路政管理相关工作,通过网络调查、视频连线、现场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货运企业、司机和群众的相关诉求,听取各方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解读保通保畅、治超执法、大件运输管理服务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计划筹备阶段,2022年4月23日至30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总结借鉴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既定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路政宣传月: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www.haowenso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33372.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