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2022-05-20 775

关于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区司法局大力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乡村振兴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十九届六中全会宣讲工作,在xx村、xx村开展专题宣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为法治乡村建设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思想保障。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区司法局贴近群众生活,紧扣百姓需求,在春节、元宵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联合区黄梅戏爱好者表演艺术团,积极开展“艺法同行·法润万家”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打造法治宣传大通品牌,进一步增强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截至目前开展法治宣传共16次,开展“艺法同行·法润万家”法律服务4次。

三是常态化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民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区司法局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5次,培养“法律明白人”176人,“法治带头人”136人。

(二)加强乡村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9月份,区司法局在全区村(社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聘用工作,现已全部达到大通区村(社区)全覆盖。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有序推进村居调委会换届选任工作。区司法局制定《大通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工作方案》,规范开展村居换届选举后的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把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选进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基层人民调解队伍。

三是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期满选任工作。大通区人民陪审员3年任期已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区司法局、区法院通过报名、抽选、政审、公示和任命等流程,共选任24位公民为大通区人民陪审员,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期满选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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