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提升党委(支部)决策能力水平
同志们:根据XX工作部署,今天,我们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形式组织开展一次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由我组织学习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和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重大意义等相关内容,并结合实际,就当前民主集中制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大家共同探讨学习。
一、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和基本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
党章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一规定,是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科学内涵的精辟概括,是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民主集中制本质的深刻揭示,贯彻和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根本上划清了民主集中制与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极端民主化的界限。对此,可从三个方面理解和把握:
1、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是指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这里强调的集中,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不是离开民主搞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也就是说,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对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党的领导机关是由党员选举出来的;党的决议是由群众中集中起来、并由党员的代表们决定的;党的领导机关的权力是由广大党员授予的;党内的秩序,是按照“四个服从”的原则建立起来的。民主与集中之间的这种关系,揭示了民主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
2、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是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意愿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这里强调的民主,不是没有领导的民主,不是极端民主化,更不是党内的无政府状态。也就是说,在民主集中制中,集中对民主具有指导作用。主要表现为:党的一切会议是由领导机关召集的;一切会议的进行是有领导的;一切决议和法规的制定是经过充分准备和仔细考虑的;一切选举是有审慎考虑过的候选名单的;全党是有一切党员都要履行的统一的党章和纪律的,并有一切党员都要服从的统一的领导机关的。集中与民主之间的这种关系,揭示了集中的指导性、引导性作用。没有正确的集中,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
3、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种结合是辩证的统一,主要体现在:(1)民主和集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既不能离开民主讲集中,也不能离开集中讲民主。(2)民主与集中在民主集中制中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形势任务和现实需要,特别是针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时强调集中多一些,有时强调民主多一些,这都是正常的,都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3)民主和集中相结合,其根本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党的意志、智慧和力量,确保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高度一致,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1、“四个服从”原则。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既是党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选举原则。即: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选举是党内民主最直接的体现和基本实现形式。我们坚持选举原则,对于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的意愿,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3、党的领导机关原则。即: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是党内民主制度化的重要规范,这项规定明确了党的代表大会在党内的重要地位,指出了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的重要作用。
4、处理上下级组织间工作关系原则。即: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贯彻好这一原则,有利于密切上下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同党员群众之间的关系,保证党的工作的协调、顺畅、有序,保证正确决策和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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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党课讲稿: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提升党委支部决策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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