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
2022-05-23 1006

区“十四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

前  言

2022年,按照《XX市“”时期妇女发展规划》的要求,区制定颁布了《区“”时期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6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五年来,区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完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机制,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全社会的宣传动员,有力地推进了规划的实施。

“”妇女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女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改善,妇女参与民主协商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妇女就业形势稳中趋好,妇女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女性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高层次、高素质女性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妇女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随着区经济社会发展,妇女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城乡妇女发展不平衡状况需要进一步改变;妇女和妇女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妇女健康保健服务机制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女性劳动者的各项权益需要进一步保障;针对弱势妇女的社会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既制约着妇女发展,也影响着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区目标的实现。

未来五年,发展仍然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围绕建设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和西部综合服务区战略定位,将深入实施XX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实施城乡可持续发展方式,在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幸福的征程中,努力实现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景与期待。这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障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XX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妇女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主线,不断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区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关注妇女切身利益需求,努力促进妇女在决策管理、经济参与、文化教育、身心健康、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环境建设等领域的全面发展。

2.平等协调原则。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政策法规,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区域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3.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参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到2026年,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保障妇女充分享有各项权利,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妇女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推进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1.主要目标

(1)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中女性的比例逐步提高

——区级党代表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以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均达到30%以上。确保区人大、区政协常委中的女性保持适当比例,并逐步提高。

——区委委员及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中,女委员的比例达到15%以上。

(2)各级领导班子中女性领导干部的比例不断提高

——处级领导干部中的女性比例保持一定数量并逐步提高;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中女干部应保持一定数量。

——区党政工作部门要保证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有女干部。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应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中女性比例保持一定数量并逐步提高。

——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不断提高,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逐步增加。

(3)妇女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持续提升

——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50%;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女村委会主任比例达到10%以上。

——妇女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渠道不断扩大,社区工作者中女性比例达到50%。

——妇女、妇女组织参与民主协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程度和水平不断提升。

2.策略措施

(1)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落实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政策机制。

(2)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交流、晋升等各环节上,确保女干部享有平等权利。

(3)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中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加强统筹,拓宽视野和渠道,通过挂职锻炼、交流任职、轮岗等方式,推动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职务。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合理确定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

(4)做好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女性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女职工平等参与企业决策与管理,各级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5)推进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和公共事务管理。落实区第十届、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要求,妇女成员应当实行专职专选。加大农村女性参与基层民主和公共事务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注重农村女干部、女党员的培养选拔,提高农村妇女的参与意识和综合素质。依据《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妇女参与社区服务与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女性社区工作者的选任招录和教育培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为妇女参与社区服务与治理提供平台和机会。

(6)完善妇女、妇女组织参与民主协商机制建设。落实XX市和区关于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作用,围绕妇女切身利益等问题开展民主协商,畅通妇女群众和妇女社会组织参与民主协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渠道,提升妇女、妇女社会组织参与民主协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程度和水平。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落实区《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的力度,提升妇女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

(二)妇女与经济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提升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

1.主要目标

(1)妇女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和共享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歧视。女性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保障女性高校毕业生获得充分的就业机会。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

——加大对残疾妇女就业技能培训,促进残疾妇女就业。

——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2)妇女自主创业的能力不断增强

——妇女创业能力不断提高,促进妇女创业带动就业。

——妇女创业领域、渠道不断拓宽。

——在XX冀协同发展中,推进区域妇女创业就业机制不断完善。

(3)女职工劳动保护不断加强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预防,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完善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

——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2.策略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

(2)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性别歧视行为。

(3)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坚持公平就业理念,不得设置各类歧视性条件特别是性别歧视,积极做好接收女大学生就业工作。做好政策研究,维护女大学生公平就业权益;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帮助女大学生实现充分就业;组织开展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女大学生就业领域。

(4)完善残疾妇女就业政策。落实《XX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推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和定向招录制度,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改善残疾妇女就业环境,拓宽残疾妇女就业渠道,促进残疾妇女就业。

(5)鼓励、支持女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主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女性技能人才培养,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研修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生产服务一线女性技能人才培养。

(6)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鼓励各类优质培训教育资源积极参与创业培训工作,为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女性劳动者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促进更多的女性创业者实现自主创业。

(7)完善促进妇女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专业化创业培训服务和创业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更多X籍女性劳动者到天X和河北地区创业就业。搭建XX冀女企业家招商洽谈、政策咨询、科技研发、展会论坛等服务平台,加强女大学生择业观教育,促进女大学生创业就业资源有效对接,建立用工信息交流机制,为女性就业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

(8)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修改完善区相关政策。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督促企业发挥主体责任,依法为女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做好女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公正处理加强涉及女职工劳动关系稳定、劳动报酬以及保险福利待遇等问题的案件,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三)妇女与教育

适应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妇女整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推进妇女终身教育。

1.主要目标

(1)妇女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15岁以上女性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新增劳动力中女性平均受教育程度达到15年。

——提高女性接受职业教育、技能教育的比例。

——鼓励、支持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接受教育。

——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2)女性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加大

——女性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逐步增加。

——农村妇女掌握实用技术的能力逐步提高。

2.策略措施

(1)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鼓励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依托首都终身教育平台,促进妇女终身教育水平的提升。

(2)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3)提升职业女性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对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创新能力。鼓励行业、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建立继续教育指导机构和培训中心,为女性从业人员提供终身教育、继续教育,为转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4)推进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序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指导基地研发培训项目,开发培训课程,搭建对接平台。

(5)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注重女性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高层次、高素质女性专业人才成长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公共服务。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上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念。

(6)加大对女性科技创新型人才扶持力度。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促进女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7)加强对农村女性人才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农村女性致富带头人、农村女性实用人才和职业女农民的培训,培育一批精通农技、善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业、能够带领农民致富的女性农民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增强妇女依靠科技致富的增收能力。

(四)妇女与健康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妇女提供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1.主要目标

(1)妇女卫生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延长。

——孕产妇系统服务率达到97%。

——孕妇增补叶酸的比例达到80%。

——促进自然分娩,合理控制剖宫产,保障母婴健康。

(2)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逐步提高婚前、孕前医学检查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1/10万以下。

——适龄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

——促进妇女病普查和两癌筛查工作常态化,提高癌前病变检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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