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新时代“枫桥经验”
作者:《中国领导科学》杂志课题组
“枫桥经验”是浙江省诸暨市干部群众创造的,不断创新发展的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样板。回顾“枫桥经验”跨越时代创新发展的历程,分析其内涵和特点,我们深刻体会到:“枫桥经验”的诞生和创新发展集中反映了我们党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方式转变的轨迹,蕴含着党领导人民共同依法治理社会的深刻哲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和强劲生命力,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有着诸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一、“枫桥经验”的发展轨迹:变与不变
“枫桥经验”诞生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市枫桥区委采取发动群众开展说理斗争的方式对“四类分子”进行改造,形成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做法。在群众看来:如果把没有改造好的“四类分子”抓到监狱去,用一个警察管教100个“四类分子”,不如交给群众监督;100个群众教育一个“四类分子”,就算是铁石心肠也会被软化。正因采纳了群众意见,把敌我矛盾转化成为人民内部矛盾,极大地缓和了阶级矛盾。1963年毛泽东主席肯定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就“诸暨的好例子”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由此,“枫桥经验”被推向全国。
改革开放初期,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经济,枫桥区再一次勇敢冲破“禁区”。率先给表现好的“四类分子”大批摘帽,进而把社会消极力量转化为积极力量。摘了帽的“四类分子”,被吸引到经济建设中来,融入社会正常生活,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可谓“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不久中央便作出决定: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一律摘帽。
随着改革开放的扩大,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的矛盾越来越多,诸暨市枫桥区坚持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探索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新模式,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开创了案件少、社会稳、经济发展好的良好局面,成为全国综合治理的典范和平安建设的首创者。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倍加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枫桥经验”,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进入新时代,面对社会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诸暨市实施基层党建“五大引领”工程,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下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的基层治理体系;同时创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企业调解、乡贤调解等多元化人民调解平台,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形成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经验,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50多年来,“枫桥经验”随着时代变化不断丰富发展。在治理理念上,从侧重社会稳定为主转为社会全面进步、乡村全面振兴整体协同推进;在治理主体上,从一元治理转为多元治理,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治理方式上,从消极治理转为积极治理,从被动治理转为主动治理,从事后治理转为事先预防,形成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现代治理体系。然而,无论时代如何变化,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把群众路线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始终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把人民主体作为根本立场,把自治、法治、德治、心治、智治相结合作为根本方式,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根本支撑。
二、“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党领民治
“枫桥经验”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动群众依法治理社会,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道路。这是“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始终成为基层社会治理高高飘扬的一面旗帜的真正的“宝典”。
(一)把党的领导作为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主线
早在1977年浙江省委就曾下发文件,要求学习普及“枫桥经验”。其中第一条就是“党支部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对治保工作的领导”。进入新时代,诸暨市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一是加强党组织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强化党群联动。在社区建立“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党代表、党员”五级工作网络,健全定活动日、定责任区、定联系户“三定”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末端。二是实施“五大引领”工程:以政治引领把准基层治理方向;以组织引领筑牢基层治理阵地;以能力引领锻造基层治理主力军;以发展引领打造基层治理主引擎;以服务引领,拓宽基层治理主渠道。生动地回答了“谁来领导治理”“怎么领导治理”“谁来实施治理”“谁来评判治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二)把依靠群众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路径
当年毛泽东肯定“枫桥经验”:“最重要的一条是做群众工作”。中央把“一镇之计”变为“一国之策”,所肯定的经验最关键的是依靠群众。可以说,没有依靠群众,就没有“枫桥经验”。近年来,诸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始终坚持的依然是依靠群众,把群众放在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位置上,推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良性互动。在社会治理中,决策议题来自群众,难题化解依靠群众,纠纷调解交给群众,社会服务托付群众。特别善于从群众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办法,依据群众的实践和创造完善政策主张。特别善于培育社会组织,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成各项治理任务,提高社会治理成效,避免了社会治理变成政府独角戏,避免了“政府干、群众看,政府很努力,群众不买账”的尴尬,展现了高超的群众工作智慧。
(三)把基层社会治理的权能赋予群众
诸暨在多年的基层治理实践中,努力健全包括党政机关、群众团体、自治组织、自愿者组织等多主体的社会共建共治体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组织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载体和平台。他们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功能,把基层治理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交给群众。首先,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强化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活动,确保各类组织有事有责、有经费有场地、有承诺有作为。其次,重视新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特殊作用,成立乡贤参事会,借助他们的声望、品行、才学和实力,为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出谋划策、出资尽力,成为乡村德行的引导者示范者、乡村事务的推动者监督者。此外,注重流动人口党团组织建设,发挥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三、“枫桥经验”的实践特征:“五治”融合
说到“枫桥经验”,大家耳熟能详的就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一个“不”字经念得深入人心。这个“不”是规则,是结果。通过什么途径治理,用什么方式治理?才能做到“不”。我们体会到,“枫桥经验”最精准的要义,就是不断创新治理方法展现经久不衰的生命力。从实践来看,最鲜明的特点、最有参考价值和可复制的经验,就是自治、法治、德治、心治、智治“五治融合”的治理方式。
(一)自治是“枫桥经验”的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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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公安系统党员培训微党课:解码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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