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新一代共同条令
一、解放军共同条令概述
解放军共同条令,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人们习惯把它们称为三大条令,也被统称为“共同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军队日常活动,包括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等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三部条令互相补充、共同形成相对完整的规范体系。
“共同条令”这个称谓是从1951年开始的,当时为适应我军建设从比较低级的阶段进到高级阶段,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提出要“制定共同条令,统一全军的纪律和制度”。在毛泽东、周恩来、刘伯承等老一代革命家的领导和主持下,各项军事法规的制定工作全面展开,从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三部条令并在一起颁布,合称为共同条令。共同条令,是从领率机关到基层部队,从高级将领到普通士兵都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法规。
《内务条令》是全军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内外关系以及正规的内部秩序,履行职责,培养优良作风和进行行政管理的依据解放军共同条令修订情况概述。《纪律条令》是全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依据;《队列条令》是全军队列训练和队列生活的依据。共同条令不仅规范了军人的行为模式,而且规范了军人行为的法律后果。在众多的军事法规中,共同条令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基本法规,是保障我军各项法规贯彻执行的法规。
二、解放军共同条令发展历程
红军初创时期
红军初创时期,毛泽东同志就亲自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改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提出了编制红军法规的任务,红军领率机关经过几个月的紧张工作,编写了我军第一部纪律条令,即《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条例草案》,并于1930年10月正式颁发全军施行。遗憾的是,这部珍贵的历史文献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遗失。
1933年8月,中国工农红军编写和颁发了《纪律暂行条令》。这部条令仅有4章18条,其中有13条是规范奖惩的。条令深刻地指出:“军队纪律的要素就在于服从”,军纪是“军队的命脉”“白军的纪律是建筑于反动统治阶级利益之上”“我军的纪律是建筑于工农群众自己利益之上”。由此划清了两种不同性质军队纪律的界限,把我军的纪律与我军的性质和宗旨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1936年8月,红军到达了陕北,为进一步巩固部队,做好迎接新的斗争准备,制定发布《中国工农红军暂行内务条令》,这是我军历史上第一部《内务条令》。
抗日战争期间
抗日战争期间,我军于1939年5月、1942年2月、1943年10月先后三次修订和颁发《纪律条例》或《纪律条令》,对严明军纪、严明赏罚,保证作战任务的胜利完成发挥了重大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
我军从战争环境进入到和平建设时期,由农村进驻城市,军队建设进入高级阶段,军队建设的现代化要求大力加强正规化建设。中央军委把统一全军的纪律和制度作为刚刚成立的军训部的一项重要任务。朱德总司令、聂荣臻代总长于1950年夏指示,要在几个月内把《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编写出来。
为了编写好我军第一部《队列条令》,总部还从华北军区调来一个新装步兵连,在北京天坛公园进行了一个月的演练,彭德怀亲自审查了从单兵到连的队列动作。当时任军事学院院长的刘伯承亲自组织三大条令的审查修改。1951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代总参谋长聂荣臻签署命令,颁布全军试行。至此,我军共同条令的体系形成,部队正规化建设有了基本的法规依据。
我军三大条令从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共修订和颁发8次,内容也日渐完善。1951年颁发的共同条令经过两年试行之后即进行了修改,由彭德怀主持军委会议审议后呈报毛泽东主席,毛主席逐段审阅,重要地方亲自作了修改,不到一个星期就批回来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于1953年5月颁布全军施行。1957年8月颁布的共同条令,根据叶剑英元帅的调研和建议取消了禁闭处分,体现了我军以说服教育为主,注重培养自觉纪律的精神。
进入新世纪
进入新世纪,根据中央军委的决定,我军于2002年对《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做了局部修改,于2010年再次对《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作了全面修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主席总揽全局,开创了国防和军队建设新时代,形成了习近平强军思想,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了科学指南。2018年4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此次新条令的颁布施行,对我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解放军共同条令修订情况概述
重大意义
新修订的共同条令,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坚持“五个更加注重”战略指导,适应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新格局,把全面从严治军要求体现在条令的各个方面,增强了时代性、科学性、精准性和操作性,是新时代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基本法规和全体军人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新修订的共同条令颁布施行,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的必要性
现行共同条令于2010年6月颁发,与新的形势任务已不相适应,亟待进行修订。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总揽全局,开创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时代,形成了习近平强军思想,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提供了科学指南。共同条令作为军队建设的基本法规、正规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官兵行为的基本准则,必须紧跟习主席思想步伐,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二是适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需要。随着改革强军战略深入推进,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军队领导指挥体制、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实现重构重塑,部队领导指挥关系、机构设臵、岗位职责、管理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共同条令需要跟进予以体现。三是解决部队管理现实矛盾问题的需要。随着社会生活方式发生变化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管理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一些管理法规制度滞后于部队实践,存在过时、冲突、缺位等矛盾问题,部队反映比较强烈,迫切需要通过修订共同条令来解决和规范。
修订的简要经过
修订工作自2015年3月展开,按照筹划部署任务、专题调研论证、中外对比研究、重难点问题攻关、部队试点试验、反复征求意见的步骤组织实施。成立以军事科学院为主的课题组,建立机关、部队、院校和科研机构“四位一体”的专家组,在3年的修订过程中,课题组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强军思想,紧跟国防和军队改革进程,围绕习主席和军委首长关注、改革急用急需、官兵反映强烈的33个重大现实问题,形成了49份专题研究成果,并对23个典型问题进行了试点试验,采纳吸收全军部队意见建议1500多条,数易其稿后,经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党委审议,形成新一代共同条令。
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
这次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职能新要求新变化,认真把握共同条令“母法”属性和基础性法规的特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发展,坚持全面从严,认真探索新时代建军治军特点规律,研究回答军队正规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规范和丰富完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纪律建设、队列生活的基本制度和内容要求,努力使新一代共同条令成为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决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条令,成为保证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条令,成为严明作风纪律、正规“四个秩序”、推进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条令。
修订原则:
一是把握根本遵循。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强军思想的历史地位、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把习近平强军思想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写入共同条令,是这次条令修订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贡献。
二是聚焦备战打仗。立起一切为打仗、打胜仗这个鲜明导向,把服务保证战斗力生成、巩固和提高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突出体现军队备战打仗的主责主业。把聚焦备战打仗作为内务建设、纪律建设和队列生活的重要原则,专列条款系统阐述。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逐章逐节逐条逐款落实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治军要求。尽可能不用“通常”“一般”“原则上”“也可以”等用词,用简洁明了、严谨准确的法言法语来表述,避免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
四是注重结构创新。着眼新时代新体制新使命要求,对条令框架纲目和内容形式进行重构重塑。这次修订,是近几次修订动作最大的一次,共同条令删减了8章268条,合并了7章189条,新增了5章228条,由原有39章670条109456字修改为35章676条122396字。
五是力求通用管用。适应军队组织结构和力量体系调整改革,在条令修订过程中注意把握三军通用、军队和武警部队通用、机关和基层通用、部队和院校(科研单位)通用的原则,对相关条目都作出了调整修订,强化军兵种共性,淡化大陆军色彩,进一步增强了条令的时代性、科学性、操作性。
四、解放军共同条令修订的8个首次和6个关键词
八个首次:
第一,首次将习近平强军思想写入条令,通篇贯穿,以军队基本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在新条令总则中,原文引用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四个意识”“三个维护”“五个更加注重”和“四铁”过硬部队、“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全面依法治军、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统一全军意志和行动提供了根本指导和基本遵循。
第二,首次对军队纪律内容作出集中概括和系统规范。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战纪律、训练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10个方面内容写入新条令,强化官兵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进而在行动中自觉遵照执行,确保军队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第三,首次对加强军事训练中的管理工作作出系统规范,立起从严治训的新标准。坚持全程从严,在《内务条令(试行)》中专门设置军事训练管理章节,在《纪律条令(试行)》中明确了训风演风考风不正、降低战备质量标准、不落实军事训练考核要求等违纪情形的处分条件。
第四,首次集中规范军队主要仪式,明确了多种仪式可以邀请军人亲属参加。对升国旗、誓师大会、码头送行和迎接任务舰艇、凯旋、组建、转隶交接、授装、晋升(授予)军衔、首次单飞、停飞、授奖授称授勋、军人退役、纪念、迎接烈士、军人葬礼、迎外仪仗等17种军队主要仪式进行了规范,并在多种仪式中明确,可以邀请军人亲属参加,以增强军人的职业荣誉感和家庭成就感。
第五,首次明确设置军队仪式中的“鸣枪礼”环节。在为“参加作战、训练和执行其他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牺牲的军人”举行葬礼仪式,以及纪念仪式中设置“鸣枪礼”环节,并明确了礼兵人数、鸣枪次数、实施步骤、动作要领等规范,以更好地表达对烈士的褒奖、悼念和尊重。
第六,首次明确了军人体重强制达标要求。条令明确“军人应当严格执行通用体能训练标准,落实军人体重强制达标要求”,把训练标准转化为对每名军人的强制行为规范,体现了对新时代军人素质形象的更高要求。第七,首次对军人和军事单位的网络信息行为进行全面规范,为部队管理提供了依据。新条令取消了因工作需要并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方可使用移动电话的限定条件,明确“军人使用移动电话,实行实名制管理。旅(团)级以上单位应当对使用人员的姓名、部职别、电话号码和移动电话品牌型号,以及微信号、QQ号等进行登记备案”。明确“基层单位官兵在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等时间,可以使用公网移动电话”。
第八,首次明确“女军人怀孕和哺乳期间,家在驻地的可以回家住宿,家不在驻地的可以安排到公寓住宿”。新条令对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一些具体事项也作了更加科学合理、更为人性化的规范。解放军共同条令修改内容详解。
六个关键词:
“重”是指修改内容的分量重。共同条令作为全军一体遵循的基础性法规,其作用不仅在于为军人的行为提供规范,为部队日常管理提供依据,更重要的还在于为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确保军队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供保证。这次共同条令修订最核心的是,将习近平强军思想写入条令,通篇贯穿、处处体现,以军队基本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为全面依法治军、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统一全军意志和行动提供了根本指导和基本遵循,可见分量之重。
“严”是指立起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军的标准。新条令坚持全面从严,落实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治军要求,严格规范军人的日常行为举止,进一步编实扎紧制度规矩,为全军立起标准。新增加的“纪律的主要内容”一章,首次对军队纪律内容作出集中概括和系统规范。条令还坚持执纪从严,违纪必纠,违反政治纪律、违规选人用人、重大决策失误、监督执纪不力、擅自离队等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战”是指围绕服务备战打仗进行了创新性规范。把聚焦备战打仗作为本次条令修改的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在《内务条令(试行)》总则中专门增写“聚焦备战打仗”条目;三大条令均对备战打仗内容进行了章节新增、内容充实等形式的修改,涉及到军事训练管理、日常战备、战法研究、战法创新和训风演风考风等,突出体现了军队备战打仗的主责主业。
“实”指的是内容详实,实在管用。本次修改,调整充实了一批操作性较强的制度规范。比如,取消了原来需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方可使用移动电话的限制条件,改为“基层单位官兵在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等时间,可以使用移动电话”,并明确“军人使用移动电话,实行实名制管理”,军人在登记备案后可以使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军人在网络购物、邮寄物品、使用共享交通工具等需要填写单位、身份等信息时,不得涉及部队番号和其他军事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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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专题党课:解放军新一代共同条令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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