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亮点解读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
6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全文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则共计7章56条,包括总则、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附则等内容,是一部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
坚守职责定位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
规则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的政治要求,坚持派驻机构职责定位,突出“两个维护”,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提供制度保证。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守政治定位、突出政治责任,是规则的突出亮点。
以坚守政治定位为例,规则明确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实行派驻制度,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要求派驻机构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不断增强“派”的权威。
“规则牢牢把握派驻监督政治使命,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这有利于推动驻在单位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规范组织设置
党章和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对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作出了基本规范。规则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的规定细化、具体化,对各级各类派驻机构的设置方式、议事决策以及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职责等作出系统规范。
在规范各级各类派驻机构设置方面,规则既把握共性,明确纪委监委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又区别个性,对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不搞“一刀切”,强调可以按照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驻在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与此同时,规则还强化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监督专责,明确其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这样规定既有利于派驻机构贴近监督,及时掌握驻在单位的相关情况,又可以确保派驻机构一心一意开展监督,防止因利益羁绊而不敢、不愿监督。
此外,规则规定派驻机构的领导机构是组务会,明确组务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任务,对于提高派驻机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完善领导体制
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是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关键所在。
立足中央党内法规定位,规则对各级党委健全派驻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机制,听取纪委监委关于派驻监督工作汇报等作出规定,要求驻在单位主动向派驻机构通报重要情况和问题,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亮点解读
链接地址:http://www.haowenso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36192.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