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重要论述”研究述评
2022-07-15 905

“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重要论述”研究述评

—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用“十个明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作了进一步概括。其中,“第五个明确”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一总目标的内容进行了系统阐释,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界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重要论述进行了广泛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研究脉络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理论界从不同维度、不同层面进行探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显著优势,以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理论界重点围绕这两次全会精神,掀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学习和研究高潮,成果主要涉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路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特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等方面。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前,理论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如何进一步认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论,以及如何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在这一阶段,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总目标内容的阐释及其内在关系的解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理论界的研究重点逐渐向如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转变。在这一阶段,理论界的研究较多集中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路径上,比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坚定制度自信、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等方面。

研究重点

理论界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重要论述的研究主要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在关系”以及“全面深化改革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四个方面展开。

1.关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理论界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论述研究主要集中于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基本路径。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重要性方面,理论界认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保持我们党和国家的活力,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我们党和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在必要性方面,理论界认为,制度建设必须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中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需要在制度上作进一步的改革和创新,以应对未来这样那样的风险挑战。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路径。理论界对基本路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全面、系统推进制度建设。推进制度体系建设,要树立全局观念、战略思维,将制度建设放在国家发展全局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图中谋划;要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协调发展,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和各项具体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同时重视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二是立足中国实际,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国外有益发展经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滋养,从中国悠久的治国理政经验中汲取营养,吸收借鉴国外制度建设的经验。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设计者和创新主体,坚持党对制度建设的总体谋划和顶层设计,增加制度创新的科学性,避免在重大关系和关键环节出现问题,保证制度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要注重制度建设,又要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与内在逻辑进行科学阐释,并作出重大部署,理论界对此展开了深入研究。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特征。理论界认为,中国的国家治理既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又区别于西方国家,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一是治理主体多元。中国的治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是以党组织为主导的多元治理结构,治理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组织以及居民自治组织。二是治理方式多样。中国的治理方式既包括集中领导的方式,也包括协商沟通的方式;既包括政治的方式,也包括经济、文化的方式等,且中国的国家治理较西方国家更加重视协商民主。三是治理过程多维。中国的国家治理过程是横向联动、纵向互动的过程,呈现出垂直的与平行的权力系统条块结合的治理格局,体现着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以及党委与政府、党委与人大、政府与人大以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四是治理方式规范。现代国家治理要求制度与规范、程序与秩序,以法治为基本方式的规范之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有学者认为在中国的国家治理中,法治与德治同时起着重要作用。五是治理传统深厚。中国式治理传承和改造了中华民族优良政治文化传统,吸取其精华,摒弃其糟粕,具有自己的特色与优势。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逻辑关系。理论界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整体。在区别方面,治理体系是指社会制度的内在结构,治理能力是指社会制度的外在功能。在联系方面,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形成的依据和基础,治理能力是治理体系有效发挥的条件和保障,二者共同作用于国家治理活动,服务于国家治理目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理论界对实现路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才能保证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高效运行。二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律制度贯通于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以法治体系为保障、以法治化为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三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创新,总结和推广地方有效经验,特别要处理好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质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代化。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协同化有助于保障国家治理体系有统有分、主次有序、衔接有效、配合得当。五是增强制度执行能力。提高国家制度的贯彻执行能力,要落实保障措施,加大督查力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担当,发挥头雁效应。六是吸收不同制度文明成果。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积极借鉴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坚持独立自主和吸收借鉴相统一,立足时代前沿,植根中国大地,聚焦中国实践,推进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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