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具有重要理论引领力;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强大实践指导力;赋予了中华法治文明新内涵,具有深刻历史穿透力;贡献了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的中国智慧,具有巨大世界影响力。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深入把握十个重大关系,更好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阐明了法的本质特征、价值功能、历史起源等根本问题,把对法律现象的认识真正建立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之上。
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具有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政党学说、法律观、法治观、民主观、权利观、权力观、法治文明论等国家和法治原理,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构成了富有开创性、实践性、真理性、前瞻性的科学思想体系,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关系
中华法系在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蕴含着丰富智慧。如,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我们党在百年奋斗中积极探索法治建设,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展了法制理论和实践探索,比如,制定《井冈山土地法》、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制定《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独创“马锡五审判方式”,发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废除旧法统,为新中国法制建设清除了障碍。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启法治建设新纪元,比如,制定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制定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基本框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针,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依法行政确定为政府运行的基本准则,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入全新阶段。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88件、行政法规609件、地方性法规12096件,我们用30多年时间走完西方用300年甚至400年才走完的立法道路,写下了人类法制史上的恢弘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谋新篇、开新局的实践中,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并对我们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进行科学总结,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独创性意义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是我们党百年法治探索最重要、集大成的理论创新成果。
党与法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靠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所谓“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我国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我们党依法办事,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就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将其作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对于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政治与法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