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坚持人民立场
同志们:
根据《市委宣传部党建领导小组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由我今天为部机关中层及以上干部上一节党课。下面,我围绕自身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跟大家交流一下心得体会。不当之处,也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三个专题就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这个专题收录了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系列讲话精神,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施政理念。
一、正确理解人民立场的科学内涵
“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相信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立场问题的论述。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可见,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
(一)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和鲜明特征。无论何时,人民创造历史的客观规律不会变,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必须得到尊重。
首先,尊重人民是财富创造的主体与成果享受的主体。马克思恩格斯断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生机蓬勃的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自己的创造”。财富既然是人民自己创造,理应由他们共享。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其次,尊重人民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与制度创新的主体。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改革开放中的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如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就是农民的”。在脱贫攻坚中湖南人民也涌现了一批好的经验和实践创新案例,如“互联网+监督”平台的推出、“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模式的提出等等,都是人民主体作用发挥的生动体现。人民的创造性实践始终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智慧增长和执政本领提升的源头活水。
第三,尊重人民是国家管理的主体与权力监督的主体。在我国人民享有最广泛、最充分的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权和监督权。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干部“我们共产党人的权力无论大小,都是人民给的,也只能受命于人民,为人民谋利益”,唯有尊重人民,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二)发挥人民决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