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喜迎党的二十大·除险保安迎战”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除险保安迎战行动的通知》(xx〔2022〕x号)要求,为巩固提升我区“遏重大”及“除险保安首战行动”工作成效,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全区进一步巩固提升火灾防控体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紧盯建筑工地、物业高层住宅小区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紧密围绕建筑施工工地、物业管理区域、3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装修项目等3类重点场所,重点清查以下九大消防安全隐患:①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②防火分隔不到位;③疏散通道不畅通;④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⑤消防设施损坏停用;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⑦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⑧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九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和整改措施详见《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和整治要点》(详见附件1)。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单位自查。积极开展“三自主一承诺两公开”。各企业(场所)要对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和整治要点》认真填写《消防安全自查表》(详见附件2),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即“三自主”),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即“一承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单位要在场所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即“两公开”)。
(二)严密开展行业普查。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3类重点场所做好普查。各企业(场所)要落实消防安全“三级培训”制度,即:各单位内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至少培树1名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安全“明白人”要对本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指导落实隐患整改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各企业(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三)实施重大隐患、区域隐患综合治理。区住建局将梳理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挂牌一批、曝光一批、整治一批”。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企业(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隐患清单,逐项开展隐患整治;一时间难以整改完毕的,要落实关停、查封等措施并在全社会予以公告。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区住建局要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依托街道(乡镇)、基层站所、全科网格等力量,推进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一时间难以整改的,各企业(场所)要落实流动巡逻、专人值守等严管严控措施。
(四)综合施策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三服务”要求,充分利用信用惩戒、责任倒查等措施,推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对未完成自查自改、未作出“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单位(场所)要提高检查频次,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区住建局将探索建立企业消防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与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挂钩,对严重失信的单位予以惩戒并通过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对发生亡人或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调查并追究事故责任。
四、行动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8月15日)
1.8月10日前,各企业(场所)要严格按照整治重点和整治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动员部署。相关工作方案要向社会统一公布,并将发动部署情况报区住建局备案。
2.各企业(场所)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至少培树1名消防安全“明白人”,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
3.各企业(场所)要组织本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做好隐患整改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相关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8月15日至8月20日)
1.各企业(场所)要对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和整治要点》完成“三自主一承诺两公开”,将自查自改表报送至区住建局备案。
2.住建局将挂牌一批消防安全重大隐患单位,推进隐患整改。
3.区住建局将根据挂牌重大隐患单位、区域的整改情况,曝光一批整治推进缓慢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区域,强化舆论监督。
4.区住建局将对相关企业(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期整改或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并以通报形式督促责任加强消防安全落实。
(三)攻坚验收阶段(8月20日至8月31日)
1.区住建局将开展1次行业消防安全风险研判,部署针对性防控措施。
2.各企业(场所)原则上要完成重大隐患单位整改;确实难以整改的要落实关停、查封等刚性措施;对难以关停、查封的,要落实流动巡逻、专人值守等严管严控措施。
3.区住建局将开展组织总结验收工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4.在总结验收基础上,固化经验做法,巩固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企业(场所)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开展。
(二)统筹工作推进。区住建局将统筹做好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和进一步巩固提升火灾防控体系三年行动。将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作为深入推进三年行动的具体抓手,持续巩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切实提升我区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三)规范执法检查。区住建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要认真落实“三服务”要求,对完成自查自改的守规企业(场所)将减少检查频次,对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取提示引导、约谈规劝等“柔性”措施;探索建立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奖励办法,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提升社会参与度。
(四)强化跟踪问效。本次专项行动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企业(场所)要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将纳入年终考核扣分内容。
附件:1.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和整治要点
2.一般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
附件1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和整治要点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突出问题: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整治要点: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防火分隔不到位
突出问题:
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整治要点: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等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3.疏散通道不畅通
突出问题: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整治要点: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严禁锁闭,必须保持畅通。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