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能力
着力建设统揽全局坚强有力的党委领导核心
根据培训安排,今天下午由我就贯彻民主集中制问题,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
我理解,上级之所以安排这一课,一个是,民主集中制在XX领导体制中的具体体现,是党领导XX的政治考虑、体制设计和制度安排,是实现党对XX绝对领导的根本保证。也就是说,抓民主集中制培训正是为了更好地贯彻XX精神。另一个是,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的基石,在XX把持单位的那些年,XX政治生态受到严重污染,但从根本上看,还是民主集中制受到了破坏和削弱。因此,要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制度立起来。再一个是,这轮调整改革,各级班子调整面比较大,对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懂不会”的问题还比较普遍。仅我们XX单位,市县两级班子就调整XX人,有XX名同志没任过常委,占到XX%,有XX名没有县以上班子生活经历,占到XX%。这个比例是很高的。因此,抓好民主集中制的学习培训,既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
民主集中制是当代中国“第一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习总书记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
从历史上看,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1906年,列宁提出民主集中制概念后,这一制度就成为共产国际的根本组织形式。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首次把民主集中制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原则。此后,在历次党代会上都作了进一步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对民主集中制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下面,我着重谈四点认识和体会。
一、系统掌握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
对于民主集中制,大家并不陌生,但也未必真知。因此,很有必要进行民主集中制科学内涵的再学习再教育,切实搞清楚民主集中制的ABC。
第一,要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义。《党章》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一规定,是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基本要义的精辟概括,是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民主集中制本质的深刻揭示。对此,可从三个方面理解和把握:一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这句话深刻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民主性质,说明民主集中制是以民主为基础的,这就划清了民主集中制与专制的界限。二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句话是说,民主集中制的性质虽然是民主的,但它不是各行其是。离开了集中指导,民主就可能走向反面,变为极端民主化或无政府主义,这就划清了民主集中制与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的界限。三是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以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为什么经常会出现左右摇摆的现象?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受到忽视,不是离开集中讲民主,就是离开民主讲集中,当集中不够时,就一味强调集中;民主不够时,就一味强调民主。事实上,无论是民主,还是集中,都不能单独地孤立地存在。民主的过程就是集中的过程,民主发扬不好,集中必然不利。反过来,在民主基础上形成的集中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同样是对民主的践踏和背离。
第二,要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最核心的就是要贯彻好“四个服从”,这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总原则、总规定。①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是处理个人与组织关系的准则,它要求党员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自己置于党组织领导和监督之下,决不能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②少数服从多数,是党内讨论决定问题必须遵循的准则,是体现大多数人意志、实行集体领导的内在要求,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并在行动上拥护和坚决执行。③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是处理上下级组织之间关系的准则,它要求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接受上级组织的领导和检查。④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是处理党的各个组织、全体党员与党中央相互关系的准则,它要求全党各个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党中央的决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
毛泽东将“四个服从”称之为我们党“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强调指出:“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
第三,要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本质要求和基本原则的实现,需要一系列具体制度来保障。离开了这些具体制度,民主集中制就会落空。这方面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等。党委统一领导、集体领导和首长分工负责三个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部分,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这一科学规定,明确了党委在XX建设中的领导地位、领导原则和领导方式,明确了首长执行党委决策的责任。①党委统一领导,是指党委的领导地位和范围。各级党委是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对所属单位的组织、人员和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才能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意志、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②党委集体领导,是党委领导的最高原则。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关键要把握三点:其一,党委领导的实质是集中大家的智慧,实行正确决策,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而不是事无巨细;其二,党委成员民主讨论问题,都是平等的一票;其三,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问题,而不是个人拍板。③首长分工负责,是指党委决策的执行方式。党委作出决定后,由首长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分管某个方面或某项工作,向主官负责,主官向党委负责。
二、科学把握议事决策的内在关系
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XX分工负责制,看似很容易,其实不简单,一些党组织正是由于内在关系理得不顺、把得不准,导致出现变形走样、机械教条、磕磕碰碰等问题。在实践过程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
(一)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毛泽东同志指出:“必须懂得,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这两个方面,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结合的。”集体领导是核心作用得以发挥的前提,分工负责是集体决策得以落实的保证。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要搞清班长和家长的区别。毛泽东曾形象地把党委书记比作“班长”,指出:“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这同班长和战士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我们常讲,党委书记负“主要责任”,要有主见、敢拍板,并不是指党委决定问题由书记个人说了算,而是指书记作为党委会议的召集人和组织者,需要把上级的意见贯彻好、把多数人的意见归纳好、把少数人的意见尊重好、把正确意见采纳好、把错误意见纠正好。与其他委员相比,虽然只有一票的权利,但不只是一票的责任。要说有区别,就是责任的区别。二是要转换党内和行政的角色。XX实行党委制,党委班子成员都有行政职务,这种“一身两职”的模式,往往容易出现角色错位。党内生活讲的就是民主、讲的就是平等,一旦把行政身份带入党内,组织生活就会变了味。三是走出分工和负责的误区。分工负责既是权力运行的过程,也是贯彻落实的措施。这里要防止三种倾向:一个要防止不顾党委决议不作为,绝不能决议归决议、执行归执行,你有你的千条计,我有我的老主意。另一个要防止假借集体之名乱作为,绝不能明明知道违反规定,还要以集体名义违规乱纪,把集体领导变成集体负责。再一个要防止借口分管主管胡作为,把责任分工当作权力划分,把分管的工作当成自己的“领地”,别人碰不得、问不得、监督不得。
(二)集中正确意见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集中正确意见是集体领导的根本目的,关键看是否发扬了“民主”;少数服从多数是集体领导的决策原则,关键看是否做到了“服从”。一是形成决议要慎重。如果对一些重大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没有议深议透,思想尚未统一就仓促进行表决,搞简单的票决制,看起来是坚持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际上属于硬表决、硬通过,很容易伤害感情、影响团结。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发生分歧时,除非时间紧急,一般应暂时休会,让大家再深入调查研究,充分酝酿思考,下次再议。如果意见相持不下,难以形成明显多数,时间又比较紧迫,也可请求上级党委裁决。二是依法决议要严格。要把坚持原则作为党委决策第一位的要求,始终在党纪国法、政策规定下议事。对那些代表小集体、小圈子甚至个别人利益,明明违背政策、违法乱纪的意见,即便是多数意见,也要态度鲜明地坚决抵制,这和少数服从多数不是一回事。三是执行决议要坚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后,少数人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表示,必须无条件执行。即使事后证明你的意见是正确的,但在党委没有改变决议之前,也必须坚决执行。这是一条纪律。
(三)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的关系。个别酝酿,是在党委召开会议、形成决策之前,党委成员之间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必要过程。通常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是正副书记之间交换意见、统一思想;第二步是正副书记与每名委员逐个交谈,充分听取意见;第三步是综合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完善预案。个别酝酿是组织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这里要把握好四点:一是要留足酝酿时间。按规定,XX召开党委全会应至少提前5天,召开常委会应至少提前2天,将会议的议题和预案告知委员。一般情况下,对同一问题至少提出两种不同方案供大家研究比较。二是要把握酝酿时机。有些问题酝酿过早,时间拖得过长,很容易造成工作被动;有些问题酝酿过晚,也会搞成夹生饭,影响意见统一。三是要明确酝酿范围。要依据讨论内容、机密程度、专业性质,确定酝酿范围。原则上,重大问题的酝酿,应当在班子内部进行;对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比如工程建设问题,也可以扩大酝酿范围,听听专家的意见。四是要把握酝酿要求。不能搞指令式、压服式、迎合式的酝酿,防止把相互通气变成“提前定调”,把交换看法变成“私下授意”,把交流思想变成“强行说服”。
会议决定,是党委领导的标志性程序,党的任何决策、决定和决议,最终都要通过会议决定才具有法规效力。这里关键是要适时集中,当大家意见趋于统一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适时开会,作出决定,防止当断不断,久拖不决。
(四)集体决定和临机处置的关系。赋予首长临机处置权,是适合XX特点的一种特殊决策方式,是党委集体决定这一基本决策形式的必要补充。我们单位在XX,事事都等上级指示、等集体决定,那是不现实的,很容易贻误时机、有辱使命。不论XX还是XX,一线领导都必须有很强的临机处置能力。但临机处置权的使用,还是需要很好地把握:一是要慎重使用。临机处置是在情况紧急时的一种决策手段,但不能成为一种常态,更不能以临机处置之名,行个人专权之实。二是要果断使用。当出现突发事件、突发情况又来不及开会决策时,必须果断决策、临机处置,不能借口集体领导,死抠程序、不敢担当,造成损失必须严肃追责。三是要及时报告。使用临机处置权后,首长应及时向党委报告,主动接受党委的检查监督,这是硬性规定。我们可以先斩后奏,但要边斩边奏,绝不能只斩不奏。
(五)常委会和首长办公会的关系。常委会是党内决策的一种基本形式,首长办公会是行政议事的基本形式。首长办公会接受常委会的领导,按照常委会的决定,研究部署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一是组成人员不同。参加常委会的是党委常委,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缺席时由副书记召集并主持。首长办公会由行政首长、部门领导和机关相关人员参加,主官共同主持。二是研究内容不同。常委会研究的是单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首长办公会研究的是执行党委决议,以及日常行政事务方面的具体工作。三是决策方式不同。常委会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的,办公会是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决定问题的。
(六)常委会和全委会的关系。一句话,常委会受全委会的领导,常委会对全委会负责。现在不少单位这个关系发生倒挂,常委会不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全委会对许多决策过程不知情,对决议落实没有评价,对错误决策没有问责,对常委会的领导和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紧紧扭住贯彻落实的关键要点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既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个实践问题,光会纸上谈兵是绝对不行的,必须在班子生活中经历些事、打几个滚,才能抓得住关键要点。我看最起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方向把得住。贯彻民主集中制,首先要把握党委决策方向,把握单位建设方向。把方向,绝不是大话空话套话,而是具体的、实在的。当前,最根本最紧要的就是按照要求,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统揽地位”。比如,在政治要求上,把方向就是要时刻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表,列出的议题,讨论的问题,作出的决策,都要高举党的旗帜,体现党的意志,符合党的政策,与党中央、习主席保持高度一致,绝不能出现一点偏差,甚至说一套做一套。在建设标准上,把方向就是要时刻与战斗力对表,始终牢记XX首先是个XX,始终牢记推进转型建设任重道远,始终牢记我们处在“XX”,把各项工作统住管好,坚持一切工作向XX聚焦,树立建XX的班子、搞XX的教育、用XX的干部、树XX的典型的鲜明导向。在工作落点上,把方向就是要时刻与基层需求对表,坚持党委工作重心下移,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基层,要多倾听基层同志的心声,多考虑基层单位的承受能力,多解决基层一线的矛盾困难。
总的来讲,党委议事决策,一定要强化“四种意识”,把好方向、校正方向,任何时候都与党中央和习主席对表看齐。
(二)大事抓得住。党委对所属单位实施统一领导,集中体现在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议事决策,不能满足于那些事务性、程序性、应景性的事情,而是要牢牢把握大事。那么,什么算大事?所谓大事,就是指在全局中处于主导地位,带有决定性、关键性的事情。哪些是大事?《党委工作条例》分别规定全委会和常委会11项职责,这些都是大事。具体来讲,思想政治领导、XX准备、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委自身建设等,都是党委必须充分进行研究、及时作出决策的大事。怎么抓大事?主要把住三个方面:一是审时度势,认清大事。一个单位有一个单位的大事,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大事,但大事不能太集中,重点不能太多,一个单位一个阶段只能有一两个重点,安排一两项大项活动。二是排除干扰,盯住大事。现在干扰抓大事的因素很多,影响抓大事的因素很多,有临时性的、有应急性的、有事务性的。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委一定要有定力、有毅力,任凭风浪起、铆住大事抓,决不能跟风起浪、朝令夕改,随意调舵变航,被一些事务性、应景性的事情牵着鼻子走。三是靠前指挥,抓好大事。把大事作为党委工程、主官工程,一定要抓具体、抓到位。要做到,重大XX行动主官要亲自研究,重大XX方案主官要亲自制定,重大风险评估主官要亲自组织,重大隐患排除主官要亲自到场,重大事项定夺主官要亲自拍板。
(三)规矩守得住。规矩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加强班子建设,必须严守政治规矩、严肃党内生活。一是议事决策该走到的程序一个不能少。《党委工作条例》规定党委议事决策程序有8个(确定议题、准备预案、提前通知、充分酝酿、民主讨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决策实施),原则要求有7条(明确议事依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平等议事、少数服从多数、回避、保密),都要严格执行,不能随意取舍。实践反复证明,越怕费事越多事,越嫌麻烦越麻烦,只有严格按程序议事,才能保证决策科学高效。二是组织生活该落实的制度一项不能漏。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现在,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的问题仍然值得警惕。应该说,这几年开展批评真刀真枪多了,“火药味”浓了,但应景式批评、排演式批评还是存在的,看似热热闹闹,实则走了过场。严肃党内生活,不光体现在批评这个环节,像理论学习、思想汇报、谈心谈话、违规问题的处理等等,都要严肃起来。三是班子成员该遵守的纪律一丝不能松。不能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如果会上瞻前顾后、吞吞吐吐,会后却跑风漏气、邀功讨好,牢骚满腹、怪话连天,这都是绝对不允许的。不能使性子、打横炮。干什么都拧着劲,甚至出一些阴招怪招,很不好相处,这样就会形成严重的内耗。不能临时动议、仓促上阵。要坚持班子没有充分酝酿不上会、正副书记没有通气不上会、没有达成趋向性意见不上会,不能在会上打冷枪。
(四)班子统得住。一定意义上讲,统班子比带单位还难,难在如何团结一班人、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上。不会团结人不是一个小问题,不仅是人品德性能力素质问题,往开里说,还是个不讲政治的问题。班子不团结,往往是主官争高下引起的,过去有些不好的现象,有的主官追求自己说了算,想方设法把另一个主官踩下去,让对方说了不算,即使别人说得对,他也不表态,非要从自己口中说出来才算数。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两次,矛盾就出来了。有的主官干事干不到一起、吃饭吃不到一起、走路走不到一起,这样的班子能有凝聚力战斗力吗?两个主官不团结,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对方痛苦、自己也痛苦,某种程度上比夫妻闹矛盾还痛苦,机关也跟着倒霉。主官团结是班子之福,是单位之福。现在很多班子成份很新,能到一起共事,是党的事业的需要,也是一种缘分。大家要像维护生命一样维护班子团结,以共同的事业追求增进团结,以真诚的相互支持维系团结,以良好的个人修养赢得团结。“团结的核心是核心的团结”,因为“班子行不行,先看前两名”,所以要注重搞好班子团结特别是主官之间的团结,主官要“唱好将相和,不搞龙虎斗”,遇事主动到对方办公室走动走动,多进行面对面沟通,不要让机关搞个夹子传来传去,在中间受夹板气。班子成员要学习在一起、吃饭在一起、散步在一起,经常在一起就没有什么讲不清的话,没有解不开的疙瘩,没有定不了的事,很多事情在饭桌上就定了,省得机关来回请示,也能最大限度减少误会。副职领导、部门领导包括机关也要担起维护团结的责任,多做维护团结的事、多讲有利于团结的话,不要人为制造矛盾,努力做到主官团结如一人、班子团结如一人、机关团结如一人。
四、切实提高书记队伍的主导能力
党委班子建设,书记是起主导作用的。各级书记要把民主集中制当成必修课来学、当成基本功来练,不断提高主导能力。这里讲的书记,是正副书记,两个一把手。
(一)学习不能放松。对领导干部来讲,抓学习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进入新时代,一个直观地感受就是学习的紧迫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强烈,学习的重要性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凸显,各级对学习的重视程度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高。习主席曾在多个场合点出XX的问题,最近又指出机关存在的“二八现象”(只有20%的人在琢磨XX,而这20%的人也只能拿出20%的精力用在XX上)。我们整天喊着让习主席放心,如果能力素质不过硬、关键时刻上不去、危机面前顶不住,习主席能放得下心吗?!做到让习主席放心,我感觉首要的就是加强学习、提高本领。要看到,到2021年基本实现XX,建设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相一致、与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强大XX,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可以预见,今后一到两年XX将进行重点改革,不学习再好的XX也只能是一堆废铜烂铁。要看到,职务的提升并不代表能力素质的自然提高,我们每个人在一个岗位、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是很有限的,少则两三年,多则六七年,而有的人干了三四年都适应不了角色、进入不了状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不学习不成长,单位等不起,下面瞧不起。还要看到,相对于XX的伟大事业,我们这一代人虽然只是匆匆过客,但却承载着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历史重任,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抓紧学习,不负岗位责任、不负上级嘱托、不负人民期待。
(二)脑子不能糊涂。面对复杂多变的情况,书记一定要头脑清醒,凡事分得清是与非、大与小、急与缓,做到收放自如、拿捏有度。要做到大事不马虎。大事之所以能称之为大事,就在于它关乎全局、影响全局,一旦盯不紧、看不住,就会造成颠覆性的、无法弥补的后果。一件大事没抓好,往往一个单位几年翻不过身,一批人改写命运,后悔都来不及。书记要统筹全局、兼顾各方,但更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主要方向上,做到最高程度重视,最大精力投入,盯紧盯牢,确保万无一失。要做到小事不纠缠。作为书记,胸襟度量要大一点,力戒无原则纷争。任何一个班子,其成员由于学历不同、阅历不同、专业不同、性格不同,看待问题有不同的理解,处理问题有不同的招数,关注问题有不同的侧重,这是很正常的,不可能什么都整齐划一,要容人之过、容人之异、容人之弱。要做到原则不含糊。好人主义是党的建设的大敌,也是民主集中制的大敌。书记处在矛盾的焦点,是要主事主责的,必须挺得直身板,硬得起手腕。在使用干部上要有标准,不能谁打个招呼都用;在经费上要有规矩,不能什么钱都敢花;在管人上要有硬气,不能让一些胡搅蛮缠的人有市场;在纠治歪风上要有决心,不能遇到矛盾困难绕道走。对班子里的不良现象,要旗帜鲜明地进行坚决斗争,如果总觉得面子抹不开,总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会矛盾越积越多,毛病越惯越大,到头来摊子都收不住,最终害了单位、散了班子、误了个人。
(三)落实不能失责。《党委工作条例》赋予党委书记五项职责,其中一项就是“检查督促上级党委指示和本级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党委集体作决策只是上篇文章,作为书记,接下来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让党委决议走出会议室,在单位建设中落地生根。一是党委定了不能随意变。凡是党委定了的事就要办,不得拖延,不得变通,不得打折,即便在执行过程中觉得有不合适的地方,在党委决议没有调整之前,也要一如既往抓到底,绝对不能在落实党委决议上随随便便、松松垮垮。二是工作推进不能大撒手。对党委的决议执行情况要跟踪抓、盯着抓,抓个全过程,始终做到检查督导不断线,对一些重要的节点要严格把控,对一些具体的措施要不断完善,对一些关键的环节要一线指挥,适时分析讲评,保持促进落实的强大推力。三是效果评估不能软指标。对一项工作完成的时限、达到的效果、总体的效益,事先要有规定,事后要有评估,分出个优劣来,绝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干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四是责任追究不能挂空档。对那些落实党委决议不力的现象,要一查到底、追究到人,包括分管工作的副职领导,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切实增强党委工作的严肃性。
(四)形象不能玷污。书记一定意义上是党委的“形象代言人”,民主集中制能不能得到有效贯彻,与书记的党性修养、人品官德有直接关系。如果书记说一套做一套,教育别人精诚团结,自己却爱争高下;教育别人两袖清风,自己却腐败堕落;教育别人五湖四海,自己却搞团团伙伙,下面怎么信你?党委哪有威信?书记在这方面出了问题,那是很要命的,危害极大!上梁不正下梁歪,上面松一寸,下面松一尺。为什么有的单位告状信满天飞,这封信没查完下一封又来了,这个人的问题没查完那个人的问题又来了?还不是因为正副书记自身出了问题!为什么有的书记在一个单位呆的时间很长,但下属违纪不敢批评,动辄有人和他叫板?还不是因为平时处事不公,小便宜占得太多了!为什么有的班子生活很压抑,大家人人自危?还不是因为总是以单位、地域、老乡划小圈子!书记是党代表,是员工心目的一面旗,是单位建设的引路人。因此,正副书记一定要带头坚强党性,立身为旗,严格自律,真正成为上级放心、下属信服、群众敬佩的关键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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