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新增病例数仍在高位运行,国内局部本土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国庆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聚集性加大,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松懈。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假期,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就认真做好全市、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节假日期间提倡市内游、短程游、周边游,出行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市内人员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市外旅行应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返市后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并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市教委要加强在校教职工管理,引导师生非必要不离市,倡导在市过节,确需离市的严格报备,返市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抵市后由学校集中组织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方可返校。
二、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一)加强人员流动密集场所防控。机场、码头、车站、景区、酒店、餐饮、商场、影院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做好“测温、验码”,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入住人员登记和异常报告制度。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影视娱乐、旅游景区、网吧等场所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瞬时流量,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密闭空间和室内场所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加强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商场、超市、购物店等要落实经营者摊位日常保洁制度。餐饮单位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
(二)加强院感防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科室院感“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感控专员要在岗在位,每日开展院感巡查。加强节前感控培训,以国家《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为重点,节前完成中层以上干部培训。定点医院严格执行“不陪护、不探视”规定,非定点医院实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一人一护”、固定陪护。
(三)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疫情防控。节假日期间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不少,生活保障要求不变,管理工作不放松。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指南要求,做好隔离人员管理和隔离场所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加强清洁、消毒和污水、垃圾规范处理。
三、加强入境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市返市人员管理
切实抓好“外防输入”重点环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对从我市口岸入境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实行集中隔离管理;对从市外其它口岸入境的来市返市人员,没有达到我市规定隔离时间要求的,应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补齐隔离时间,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高风险岗位人员实行“N+7+7”闭环管理;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市返市人员,按照我市关于中高风险区来市返市人员排查管理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准确分类排查管控,优先排查重点区域、通信同轨迹和同车同机等重点人员。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动态,及时调整排查管控措施。
四、加强假期和节后疫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