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于村(社区)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2022-12-20 1038

镇关于村(社区)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规范和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村(社区)“两委”干部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

2、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4、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公平和准确的原则进行考核、评估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屈锋利、镇长李二刚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孙英杰担任,成员为领导班子其他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孙英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具体事宜。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百分制,分别对村“两委”干部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为月考核制,每月25号将考核打分情况报送党政办。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排名,每季度考核分数作为半年绩效发放依据。

五、考核内容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10分)

1.班子运转优化高效顺畅、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七有”标配、扎实开展星级村党组织创建、党员星级量化考核工作。(3分)

2.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学习制度,根据不同时期工作安排和要求,采取学习文件、讨论发言、党课教育、警示教育等多种学习形式,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5分)

3.“两委”干部的每月撰写学习笔记,全年记写不少于10000字。(2分)

以上三项考核由宣传科教文卫办负责。

(二)坐值班、考勤方面(20分)

1.党组织书记每周一按时参加镇机关例会,不得无故缺席镇机关例会。通知的会议,应提前10分钟到场,保持会场纪律。(5分)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请假,并做好相关报备工作。(5分)

以上两项考核由党政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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