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立足不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和活力,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置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位置,并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下简称“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统领,阐明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逻辑与核心制度。这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和始终突出制度建设主线、健全制度框架,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的重要论述,标志党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了系统思考和整体部署。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阐明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逻辑与核心制度,明确如何在更高层次、以更高标准和目标建设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是在政府制度和监管约束下,由供给和需求两种力量引导产品和服务生产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党在领导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探索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持续改革,不断调整优化政府与市场作用,健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使各方面制度建设朝着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方向协同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从高水平市场主体、高效率政府、高标准市场体系、高质量营商环境和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有机统一视角,提出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高水平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市场最活跃的发展动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高效率政府通过及时弥补市场缺陷,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保驾护航。建设高水平市场主体需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高标准市场体系通过完善市场准入、市场开放、市场竞争和商品要素流动等制度规则,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高质量营商环境通过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公平竞争制度,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压缩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空间,为市场主体健康成长提供制度土壤。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国民经济总量指标管理、中观产业和微观市场主体发展均离不开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只有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使中短期发展体现长期目标要求,保持总供给与总需求在数量和结构上的动态平衡,才能够避免经济增长大起大落,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建设高水平市场主体和高效率政府
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党认识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发挥各种所有制企业优势,才能激发市场活力。一方面,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没有丰富多样、结构合理的市场主体参与和多元产权交换,市场很难发育壮大;另一方面,没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关系国家战略、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就无法充分地发展起来。因此,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向高水平发展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优势和积极作用,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统一、相互补充,是培育多样化市场主体、推动高水平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有为政府强调发挥政府作用,将政府职能转变到市场管不好或管不了的事情,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由市场调节,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最大空间。有效市场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要素的充分竞争和流动,达到资源高效配置目标。当前中国已形成以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与以民营经济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协同发展的格局,但也出现一些论调:一些人鼓吹“去国有化”、恶意抹黑国有企业;另一些人否定民营经济,提出所谓的“民营经济离场论”;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势不两立”,提出“国退民进”“国进民退”的说法。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一步发挥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协调互促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才能不断向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靠近。
(一)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面向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国有企业数量由2012年的159644个下降到2020年的82155个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数量由2012年的24621个下降为2020年的24566个,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基本稳定在34%2,说明国有企业数量虽有下降但产出占比总体稳定。国有企业是特殊企业,是一种以经济效率支撑社会使命的类社会企业。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国有资本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坚实物质基础,能够为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促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研发,积极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但当前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约束,尤其是在治理上的协调和制衡机制不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和国有产业资本分类监管容易导致监管缺位问题;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的多重性容易使企业面临选择冲突,不利于实现各类企业的公平竞争。归根结底是国有企业没有处理好社会使命与经营成效之间的关系,没有处理好社会交换与经济交换及其回报方式之间的关系。因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现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亟待解决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率之间的冲突,通过国有资本监督机构改革、推进竞争中性改革等构建完善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自我发展的激励机制。中国国有资本改革的关键在于明确国有资本发展方向,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相关部门职能和身份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竞争力和增值能力。一方面,国资委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者和出资者的双重身份,不利于国有企业市场竞争主体地位的确立,容易被认定为政府的“代理机构或工具”;另一方面,中国国有金融资本和国有产业资本未实行统一监管,财政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会在一定程度制约国有资本布局的调整和优化。因此,为推动国有企业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要积极剥离国资委的双重身份、去除其政府“代理机构和工具”的色彩,一方面赋予国资委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职能,增强国有金融资本与国有产业资本的协同性;另一方面,将国资委的投资职能剥离,成立单独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建立“国资委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投资—国有企业经营”的垂直三层次框架。
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根据功能定位明确企业核心业务,创新国有企业治理和考核方式。国有企业既是营利性组织,又承担国家出资人赋予的社会责任。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在某些情况下会产生冲突,既影响国有企业盈利性目标实现,使国有企业难以充分发挥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一方面,应根据国有企业社会属性和功能定位,将其分为商业型和公益型,以经济绩效标准衡量商业型国有企业,重点考核该类企业的经营成效和市场竞争水平;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和重要关键行业领域的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占优势,兼具重大战略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对于公益型国有企业,要注意成本控制和提高营运效率,把社会评价作为主要的考核标准。同时国有企业在分类改革中要聚焦主责主业,剥离收缩非主业,防止国有企业在短期盈利性产业领域利用政策优势地位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创新国有企业治理方式,利用外部合作形式吸引优秀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注入资本,通过推动整体或核心子公司上市、员工持股等方式发挥资本市场竞争机制和激励员工生产积极性,实现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升的目的。
(二)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较快,数量占比、地位作用持续提高,已经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组织形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民营经济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2012—2020年中国民营企业数量由591.78万个发展到2283.6万个3,增长2.86倍,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占比由30.74%上升到38%4,民营经济力量得到不断壮大。但民营企业发展一直面临较多约束,抑制民营经济活力。一方面,当前民营企业发展处于国内主要矛盾转变,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加快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交互的重要变革加速期,面临需求下降、人才流失和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挑战;另一方面,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抗风险能力低、成本上涨压力大以及技术、融资约束趋紧,继续发展壮大面临不少困难。因此,面对内外挑战,民营企业要积极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利用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和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等机遇,主动适应国内市场需求变化,找准产业发展定位,努力培育核心能力,坚定走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近三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产业链、供应链调整,使相当部分民营企业遭受市场需求骤减和生产活动中断等冲击,固定成本支出压力较大,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较高。因此,必须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持续改进政府服务,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便利性,完善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机制。短期重点是改进政府服务,深入推进减税降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加大信贷支持和拓宽企业贷款抵押物范围,中长期要积极引导企业响应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推动民营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高企业生产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视角,着眼于促进各类市场主体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把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做法与中国企业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根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各自性质、特点和需要,形成保护有力的产权制度、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其最鲜明的特征是党组织作用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统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发挥党组织作用,科学配置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有效解决不同出资人之间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实现从内部人治理向外部人治理的制度转换,在出资人、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等多个维度形成现代公司制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
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核心是紧扣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结合的要义,发挥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协调统一、优势互补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这就要求在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和公司治理结构中,要坚持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及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当前国有企业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党的基层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结合不紧密;部分国有企业未设置董事会,且设置董事会的企业也未能发挥董事会对公司治理的实际作用;部分国有企业尚未建立起管理清晰和激励有效的制度体系。因此,应从党的基层组织等机构建设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效能。首先,坚持党的领导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统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这里的“特色”是指将党的领导和中国国有企业长期文化积淀融入到现代企业制度中。党领导下的纪检监察可以有效弥补现代企业制度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和政企分开等特点能够缓解国有企业产权模糊和政企不分的劣势。其次,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建设方面的核心作用。推动具备建设条件但尚未成立董事会的企业应建尽建,通过明确董事会职能,处理好党组织、经理层与董事会之间的领导、分工和协作关系并确立制度流程,维护董事会行使重大决策权的职权。最后,推动国有企业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从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两大方面,建立规范、严谨、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在执行方式上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强化制度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