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2年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目的
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提高公司整体绩效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现代化、有竞争力的队伍。
二、考核对象
(一)组织: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
(二)个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派驻高管、公司中层正职(公司部门正职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中层副职(部门副职及子公司副职负责人)、一般员工、借调人员。
三、月度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公司部门副职、一般员工
(二)考核流程
(1)任务分解:各部门在年初须参照考核对象岗位职责和部门承担的年度绩效目标,将任务合理分解至个人。每月25号前,由部门负责人与考核对象协商确定下个月度工作计划以及考核标准。
(2)自查自评:考核对象每月末填写《个人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表》,对工作完成情况自我评价。
(3)业绩评分:部门负责人对考核对象当期工作完成情况打分,由各部门负责将考核结果反馈至个人确认后,将考核表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计分方式
个人月度业绩考核得分=月度考核指标得分
(三)结果运用
月度业绩考核得分按一定权重计入年度业绩考核得分中,并作为日常绩效改进的依据。
四、年度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所有组织、个人
(二)业绩考核
1.组织业绩考核流程
(1)总结全年工作。各部门及子公司须全面总结本年度的重点工作、特色亮点,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前谋划安排来年的工作,形成年度工作汇报,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2)业绩评分。各部门及子公司须对照公司年初下达的绩效管理目标认真梳理完成情况,准备台账资料并填报《公司2022年度绩效考核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财务管理部组成检查小组,通过检查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部门及子公司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2.个人业绩考核流程
(1)领导班子成员
职业经理人的考核按公司制定的考核方案执行。考核对象须对照全年分管、兼职等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履职情况逐条自查,形成述职述廉报告。年度业绩综合得分与其分管部门及子公司年度业绩综合得分挂钩。
(2)公司派驻高管
①个人总结。派驻高管须在年底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应包括本人履职情况、派驻公司财务及经营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
②收集考核结果。由派驻单位出具派驻高管年度考核结果,派出单位负责收集后交至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3)公司中层正职
①述职述廉:考核对象须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梳理,对履职情况逐条自查,形成述职述廉报告。
②业绩评分:考核对象年度业绩考核综合得分与其所在部门(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综合得分挂钩。
(4)公司部门副职
①自查自评:考核对象年底须对照全年的工作情况填写《公司2022年绩效考核评分表》。
②业绩评分:直属领导对考核对象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打分,分管领导进行核定,由各部门负责将考核结果反馈至个人并签字确认后,将考核评分表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5)子公司副职负责人:日常考核可参照公司考核程序自行组织,年度业绩考核的得分由子公司考核指标得分、个人年度业绩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年度业绩得分由各子公司自行评定,评定结果报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6)公司一般员工:年底业绩考核综合得分与月度业绩考核得分挂钩。
(7)子公司一般员工:日常及年度考核可参照公司考核程序自行组织,年度考核时须将考核结果填写在《公司年度考核登记表》“所在单位评鉴意见”一栏,确定等次后盖上单位公章,报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核。
(8)借调人员:按借入单位相应职级接受工作所在单位(非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占用工作所在单位评选优秀员工名额,考核结果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留存。
(三)加减分项目
(1)加分项
1.组织加分项(特色亮点工作)
①战略运营类。子公司在促进公司战略发展层面,主动拓展的重要项目,并且未来长期产生经济效益的,根据合同签约的金额,100万-500万(含)加1分、500万-1000万(含)加3分、1000万以上的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由综合管理部审定加分情况,并报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
②荣誉表彰类。部门或子公司承担的工作任务,受到国家、省、市、区级领导表扬或宣传报道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受到国家、省、市、区级官方文件表彰每次分别加10分、6分、3分、2分。同一事项受到不同级别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计分。由党群工作部审定加分情况,并报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
③创新开拓类。部门或子公司在管理模式、工作方法等方面取得重要改革,并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的。由综合管理部审定加分情况,并报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后加1-3分。
2.个人加分项
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官方荣誉的,每次分别加10分、6分、3分、2分。在项目建设工作中,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取得突出经济效益被公司通报表彰的每次加3分。同一事项受到不同级别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计分。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及党群工作部审定加分情况,并报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加分。
3.其他加分项
组织或个人履行社会责任,承担民生项目,参与社会建设,弘扬社会正气、表现突出或有重大贡献,被群众公认的可加1-3分。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及党群工作部审定加分情况,并报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