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稳步推进村(居)民代表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试点工作,发挥村(居)民代表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行“五四三一”工作法,实现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真正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
一、发挥“五员作用”,把职责“扛”起来。结合村(居)民代表来自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实际,通过“网格+代表”模式,推动代表履职尽责。一是当政策宣传员,做群众“热心人”。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县6000余名村(居)民代表通过“屋场会”“院坝会”“凉亭会”等方式,参与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政策宣传,发放宣传手册6万余份,全面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工作满意度。二是当村务管理员,做群众“解忧人”。做好人、房、物等基础信息的采集和自然灾害、矛盾纠纷等隐患的排查工作,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村级事务管理。今年来,配合村(社区)发现处置各类隐患420余处,参与决策、监督村级重点项目396个。三是当产业引领员,做群众“领路人”。村(居)民代表中的致富带头人,发挥自身特长,传授种养技术、提供就业岗位,帮助群众增产增收。全县村(居)民代表创办企业165家、专业合作社236个,带动8300多名群众稳岗就业、兴业共富。四是当文明示范员,做群众“带头人”。带头遵守村(居)规民约,带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抵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打牌赌博、涉诈涉毒、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大兴乡风文明新风尚。截止到目前,代表参与志愿服务2万余人次,劝导和制止铺张办酒席330余场次。五是当民生服务员,做群众“贴心人”。着重关注老弱病残、孤寡老人、老党员等特殊群体,为群众代办生存认证、医保社保、建房申请等民生事项3.8万余件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提升群众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