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的提案
一、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案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在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地位,传染病防治体系是应急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因此,在建国之初,国家在地级市建立综合性的传染病医院,收治如麻风病、梅毒、霍乱等呼吸道、消化道各种传染性疾病,特别是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按对人类社会和人群健康危害程度,规定了甲、乙、丙三类30余种对社会卫生安全会造成重大威胁的传染病,截止目前加上新冠肺炎已发布法定传染病40种。按传播途径分为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血液传播、虫媒传播等。从理论上讲,每一种传染病都不同程度存在引起疫情爆发流行的风险。因此,传染病防治体系必须对以上几类疾病建立起系统地、全面地防治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