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排查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河长办《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对照市整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排查的紧急通知》交办问题整改排查情况进行自查,共涉及我区“河长制形同虚设”1项内容,现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目标,压实河长责任,切实提升河道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体系。
为确保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在区xx局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xx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环保分局及区xx局主管领导担任,负责协调推进、督导、实施全区落实河长确定的具体事项,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根据市河长办《关于明确市市级河长制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机构改革情况印发《关于明确xx区级河长制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对河长制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进行相应调整。2022年,为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强化河湖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区河道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有效落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分别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市xx落实“河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和“河警长制”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公安机关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严打涉水违法犯罪。
二、加强河长巡河及安排部署。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签发总河长令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推动工作落到实处。3月30日,按2022年度省级总河湖长暨河湖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召开区级总河长和区级河长会议,会议要求各级河长务必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河道巡查,有效推动了河长制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