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方案
按照《xx市XX区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制度(试行)》,结合省、市河长办下发《关于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针对黑臭水体、非法排污、非法采砂、垃圾倾倒、公示牌设置等突出问题和中央及省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会议和总河长令关于强化河长制的部署要求,重点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改善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压实街道级河长和相关部门责任,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持续巩固河湖保护治理成果,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督查范围
覆盖12个街道办事处涉及的3条河道,包括x河、泄洪渠和中线干线(XX段)。
二、督查时间
2022年10月10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三、督导检查方式
区河长办成立督导检查组,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重点针对河道垃圾倾倒、公示牌设置等突出问题进行检查。
四、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落实会议精神方面。包括年度总河长制会议、年度重点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当前工作进展等。
(二)河道保洁方面。重点督导河道水面、河道堤岸保洁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河道水体异味、颜色异常情况;是否存在垃圾漂浮物;
(三)水污染防治方面。重点督查黑臭水体、非法排污、垃圾倾倒等突出问题。
(四)公示牌设置方面。是否存在河长信息公示牌设置不规范,倾斜、破损、变形等影响公示效果和群众监督举报不畅问题。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督导检查将作为河长制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对本次督查发现问题街道办事处要在11月5日前将问题整改和问责情况反馈至区河长制办公室。